答:企業擬轉讓的專利技術如涉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商務部科技部2023年公告第57號),應按照《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執行,有關辦事指南請登錄https://com.gd.gov.cn/zwgk/ywtz/content/post_4326720.html查詢。
專利技術如不涉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可向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商務局申請自由類技術出口合同登記備案,提交中外雙方法律地位證明、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說明、專利證書等材料。具體可登錄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700007062722K3442018014002 查詢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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