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落實我市開展城區砂石堆場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市土地儲備中心迅速行動,全力以赴做好城區內政府儲備土地涉砂石堆放地塊限期清退工作。

按照工作要求,市土地儲備中心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了城區儲備地涉及或從事砂石堆放經營的地塊,第一時間書面通知相關承租企業(承租戶),明確整治工作的要求及時限;對于空氣監測點5公里范圍內的清退對象,市土地儲備中心逐一與承租企業(承租戶)面談做好解釋工作,傳達上級要求,強調清退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為確保工作落實,市土地儲備中心多措并舉,持續跟進清退工作進度,一是于6月14日再次召集相關承租戶集體談話,反復強調工作要求;二是主動與市(區)環保、城管部門及屬地街道聯系、達成共識,通過執法監督助推清退工作開展。從6月21日、6月25日兩次聯合監督檢查情況來看,大部分承租企業比較配合工作,清退效果明顯。

下一步,市儲備中心將舉一反三,在跟進砂石堆場清退工作的同時,加強對儲備土地臨時出租利用用途管理,原則上禁止城區儲備地塊用作砂石堆放用途,對已出租地塊陸續開展裸土覆蓋或綠化、停車場地面硬化等抑塵防塵措施,堅決落實揚塵整治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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