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映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司提交的演出經紀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審批申請。經審查,你公司符合《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現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許可你司演出經紀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有關事項核定如下:
一、企業名稱:江門市映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二、經營場所:江門市蓬江區港口一路128號138室自編03(一址多照)
三、法定代表人:饒家燕
四、企業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五、經營范圍:演出組織,演出代理,演員代理,演出票務,演出行紀,演出制作,演出營銷,演員簽約,演員推廣,演出居間
六、許可證編號:440700120019
請你公司嚴格遵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守法經營,提供優質服務,并配合執法人員做好現場監管工作。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委托實施行政許可專用章
(江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5年2月11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