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關于《江門市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方案》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為貫徹落實市領導對《政協(xié)江門市委員會關于開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與傳承”專題協(xié)商報告》(江協(xié)〔2018〕6號)的批示精神,同時結合我市創(chuàng)建國家級僑鄉(xiāng)文化(江門)生態(tài)保護實驗區(qū)的總體要求,依據《僑鄉(xiāng)文化(江門)生態(tài)保護實驗區(qū)總體規(guī)劃(2018—2035年)》(江府辦〔2018〕16號)(以下簡稱《總規(guī)》),我市出臺《江門市關于加強非遺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加強我市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保護和傳承工作,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qū)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加快打造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踐行“一帶一路”倡議,弘揚江門文化品牌、堅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內容
《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工作措施并附《工作清單》,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代表性傳承人(群體)保護”、“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體系建設”、“加強宣傳擴大非遺影響”、“加大經費投入力度”五個方面提出14個主要任務。
一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建設江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綜合展館,推進縣級非遺展示分館、專題展示館建設等。
二是加強代表性傳承人(群體)保護方面。落實各級政府進一步完善傳承人補助經費,尤其是從2020年起新增落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每人每年1萬元的市本級補助;加強國家級非遺傳承人認定工作;培育國家級非遺項目傳習群體;提升非遺傳承人傳承能力。
三是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體系建設方面。健全非遺項目體系;深化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
四是加強宣傳擴大非遺影響方面。加大非遺宣傳力度;打造具有僑味的非遺活動品牌,推動非遺資源轉化;推進非遺項目進校園。
五是加大經費投入力度方面。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非遺保護和傳承工作。
三、亮點解析
《方案》按照《總規(guī)》的總體框架和具體部署,突出“保護”“傳承”“融合”“發(fā)展”四大亮點。
一是建設一批非遺展示館,讓非遺集聚展示成為新業(yè)態(tài)。
二是加大傳承人的補助標準,激發(fā)傳承人主動開展傳承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三是增強文旅融合,打造非遺品牌活動并促旅游協(xié)同發(fā)展。
四是創(chuàng)新非遺傳播手段,既利用宣傳平臺、又通過搭建展演展示平臺進行廣泛傳播,同時組織非遺進校園、進景區(qū)、進社區(qū)等,讓非遺深入人們生活,不斷提升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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