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促進文旅產業復蘇和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自1月24日以來,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全市正常經營的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旅行社以及文化場館、娛樂場所等逐步關停,對文化旅游業造成了最為直接、最為嚴重的影響,文旅企業生存和經營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
疫情發生以來,國家、省、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支持各類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文化旅游發展,提出對文旅企業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要加大惠企扶企力度,積極解決文旅企業因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和困境。2月下旬,我市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旅企業發展的扶持措施》的應急政策,對緩解文旅企業的現金流短缺和經營困難等問題起到積極的作用。
當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堅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不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促進文化旅游業經濟復蘇和健康平穩發展。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及廣東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旅游體育業平穩健康發展、擴大市場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宣通〔2020〕10號),以及我市提出關于精準制訂和實施“1+N”政策的工作要求,及時出臺《江門市促進文旅產業復蘇和發展的若干措施》,主要目的是進一步推動我市文化旅游產業市場復蘇和健康平穩有序發展。
二、主要措施內容說明
《文旅若干措施》共有六大項內容,其中前五項提出“文旅企業幫扶行動、文旅供給側建設行動、文旅品牌營銷行動、新業態促消費行動、產業振興保障行動”五大行動,涉及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大城市文旅品牌推介、豐富群眾文化活動、加快僑鄉文化大傳承、創新文旅體新業態等共30項具體工作措施。具體行動如下:
一是文旅企業幫扶行動。共5條措施。一方面是要大力推動和落實《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旅企業發展的扶持措施》,同時文旅部門要積極協同相關部門幫助文旅企業解決國家、省、市有關減免稅、緩繳社會保險費及相關金融支持政策在落實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做好有關指引工作。另一方面是推出獎勵扶持措施再升級,如開展“引客入門”計劃、指導和扶持各文旅企業推出各項優惠活動吸引旅游者、扶持民宿規范發展、穩定我市導游隊伍穩崗等資金扶持方向。
二是文旅供給側建設行動。共13條措施。重點從推進全域旅游深化和創建、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建設、重大文化旅游項目建設、創建國家級僑鄉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發展鄉村旅游助推鄉村全面振興、推進博物館群建設、加快僑鄉文化遺產游徑建設、旅游文體公共基礎設施、推進“+旅游”項目增量提質、大力開展研學旅游、傳承紅色基因打造紅色旅游、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開展相應的工作。
三是文旅品牌營銷行動。共3條措施。主要是在城市文旅新品牌引領下,打造全市統一文旅品牌,加強與大灣區各城市文旅合作,激發文化旅游市場消費潛力。
四是新業態促消費行動。共5條措施。主要是提出探索發展智慧旅游、加大文化惠民文旅演藝扶持力度、促進夜間文旅消費、舉辦高水平體育賽事和大力發展群眾體育運動方面
五是產業振興保障行動。共4條措施。主要提出強化組織領導、政策支撐、加強市場監管和建立跟蹤督促機制方面。
六是附則,明確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措施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亮點解析
本措施是在我市《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旅企業發展的扶持措施》基礎上支持政策再次升級,提出的30項具體措施,將為文旅產業加快發展注入強大信心和動力,確保我市文旅產業能夠盡快復蘇、健康平穩發展。一是持續放大政策支持激勵效應,如扶持旅行社開展“引客入門”招徠游客計劃,支持各旅游景區開展各項優惠活動,鼓勵民宿規范發展和對在崗導游人員的穩崗補貼政策等。二是加大文旅供給側建設行動計劃,強化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重大文化旅游項目、僑鄉文化遺產游徑、旅游文體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來強化項目支撐,重點是繼續夯實基礎,挖掘市場潛力,促進產業發展。三是加強文旅品牌建立和業態創新。疫情過后,新形態、新產品、新市場需求會應運而生,我市的文旅發展要求變、求快,抓住機遇,盡快推出一批新旅游文旅產品和精品線路。四是擴大市場消費、豐富產品供給、文旅體惠民方面發力,如提出夜間文旅消費、支持文旅企業推出優惠活動、舉辦大型賽事等措施,加快我市文旅產業創新消費新業態,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提振文旅市場信心和平穩發展。
(聯系人:楊劍明,聯系電話:398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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