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復工復產的宗教場所疫情預防控制。
二、總體目標與基本原則
各宗教場所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宗教活動的關系,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為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疫情在宗教場所范圍內傳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和宗教人士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各級宗教管理部門要按照《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結合本地分級情況,組織宗教場所落實各項防控工作。
三、職責分工
各宗教場所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并主動對接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屬地宗教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技術指導和檢查監督。
四、主要措施
(一)宗教場所運營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專項小組。各宗教場所要成立疫情防控專項小組,場所總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負責人,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工作預案,統一對外溝通口徑。
2.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嚴格摸排所有教職人員、駐留在宗教活動場所內的工作人員和義工近期疫情高發地旅居史,重點掌握人員流動情況,疫情重點地區往來情況、人員接觸等情況,實行日報制和零報制。對近14天從疫情高發地來粵工作人員必須進行14天隔離觀察。對近14天從全國其他地方抵粵、體溫37.3℃以下的教職人員,14天內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組織參與聚餐、聚會。提前采購口罩等防護用品,做好隔離觀察等準備工作。強化衛生防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工作人員的自我衛生管理能力。
3.加強教職人員健康管理。宗教主管部門要組織各宗教場所落實教職人員健康管理主體責任,各宗教場所要設立健康管理員,做好返粵教職人員和義工健康信息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單位教職人員、義工每日健康狀況,并按要求做好上報工作。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教職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就近送發熱門診排查治療。
4.實施人員體溫監測。要在宗教場所各個出入口、教職人員住宿處設置專人對每名進出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
5.減少聚集性活動。高風險區內的宗教場所禁止聚集性宗教活動,在宗教活動場所外的祈福等有人員聚集的活動也一律不得舉行;教職人員不得組織、參與聚集活動。設有食堂的宗教場所,根據分區分級進行分類管理。高風險地區的暫停堂食,采用打包送餐到人的辦法;所在縣(市、區)為中風險地區按照《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開展堂食服務,分批就餐,控制同時就餐人數,就餐飯桌增加距離。
6.設置應急隔離區域。宗教場所內要設立單人單間作為應急隔離點;當出現疑似癥狀人員時,及時安排到隔離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并立即報告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照相關規定處理。
(二)教職人員衛生防護。
1.佩戴口罩。宗教場所所有工作人員在崗時應全程佩戴防護口罩,否則不得進入宗教場所及有關辦公場所。第一天返崗時宗教主管部門應通知宗教場所督促教職人員、義工自備防護口罩。空曠地方和Ⅳ級防控區可以不戴口罩。
2.注意手衛生。教職人員在上崗期間應當經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劑;特殊條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過氧化氫手消毒劑;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當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觸碰眼睛。
3.保潔人員防護。宗教場所內保潔人員工作時需穿工作服(或防護服裝),戴口罩、手套。作業完成后,要及時洗手(可用快速手消毒劑對手進行消毒),換洗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
(三)環境衛生要求。
1.強化室內通風。加強宗教場所室內空間的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盡可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應嚴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系統管理指引》要求執行。
2.垃圾清運處理。宗教場所每天產生的垃圾應當及時清理,運送至專門垃圾處理區域內分類管理、定點暫放、及時運轉。各場所垃圾暫存地周圍應當保持清潔,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消毒。
3.加強重點場所清潔消毒。嚴格按照《物業管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試行)》《居家和公共場所衛生間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強宗教場所內活動區域、公共場所、辦公場所、食堂、禪舍、住宿處、衛生間、垃圾廂房、電梯、隔離區域等重點場所清潔消毒。
五、出現疫情后防控措施
復工復產期間如出現感染病例,應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時有效開展相關防控措施。發生疫情后,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粵衛明電〔2020〕6號)做好疫情處置工作。
(一)出現散發病例。出現散發病例后,宗教場所應提高監測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與管理,并做好終末消毒,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出現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應由疫情防控專家評估后采取相應管控措施。對有確診或疑似病例的樓棟實施封閉管理,限制人員進出。對發生聚集性疫情的樓棟實施硬隔離。視疫情情況確定隔離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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