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關于印發《江門市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音頻解讀:江門市出臺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
出生缺陷是指嬰兒出生前發生的身體結構、功能或代謝異常,是導致早期流產、死胎、嬰幼兒死亡和先天殘疾的主要原因。為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把好人生健康第一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推進健康中國建設,2021年2月我市印發《江門市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方案》),對加強和完善我市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具有積極意義。
《方案》明確了項目目標。總體目標是到2023年,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兒童期各階段的三級出生缺陷防治體系,為群眾提供公平可及、優質高效的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服務,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兒童健康水平;年度目標是各項具體篩查指標。
《方案》明確了項目任務。一是開展一級預防,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識。實施婚前醫學檢查項目,免費孕前優生檢查項目,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大力開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識宣傳和教育,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識。 二是開展二級預防,減少嚴重出生缺陷兒出生。由產前篩查機構及產前診斷機構實施產前地中海貧血篩查與診斷、產前胎兒染色體異常(包括唐氏綜合征)篩查與診斷、產前胎兒結構畸形篩查與診斷項目,及時給予醫學指導和建議,減少嚴重出生缺陷兒出生。三是開展三級預防,減少先天殘疾發生。實施新生兒遺傳代謝病(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苯丙酮尿癥、G6PD缺乏癥(蠶豆病)、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等遺傳代謝疾病)篩查及新生兒聽力篩查、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陽性病例的隨訪、確診、治療和干預。
《方案》提出了項目人群和內容。廣東省戶籍孕婦(含配偶為廣東省戶籍)或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孕婦及以上孕婦所娩新生兒,可免費接受一次產前篩查或新生兒疾病篩查。產前診斷項目給予定額補助,不足部分由患者個人自愿承擔。
《方案》強調了項目實施要求。一是指定地市、縣(市、區)級出生缺陷干預中心設在江門市婦幼保健院、各縣(市、區)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管理。二是各助產機構、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機構、產前篩查機構、產前診斷機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實驗室、新生兒聽力障礙診治機構為定點服務機構,規范開展便民服務。三是利用信息化管理實現免費篩查實時減免。
《方案》同時還明確了項目資金安排與管理,明確項目補助標準和補助內容,各級財政承擔比例等。
(市衛生健康局聯系人:張曉平,聯系電話:3875840;市財政局聯系人:黃振盛,聯系電話:35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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