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工作,傳染病防控工作作為公共衛生的一項重要內容,對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前沿陣地,是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疾病預防控制的中堅力量,也是開展醫防融合、醫防協同工作的平臺和紐帶。提供包括傳染病防控在內的公共衛生服務是政府賦予公立醫療機構的重要職責,是醫療機構必須依法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的有關要求,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應當承擔的職責,強化醫療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控的責任,織密織牢安全防護網,我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研究制定了《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責任清單》(以下簡稱《責任清單》)。
二、制定原則
一是堅持控制和管理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等原則,明確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涉及傳染病防控的各個環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聚焦重點任務、關鍵節點,提供全方位、全鏈條的連續性服務;二是堅持依法依規,結合傳染病防控特點,細化工作要求,注重傳染病防控工作組織管理及醫療機構與疾控機構協同,鞏固提升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能力水平。
三、主要內容
《責任清單》分為7個部分33條具體任務。
一是傳染病預防控制組織管理要求。主要從工作機制、工作考核、科室設置和人員配備、信息共享及應急管理等方面,對醫療機構開展傳染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確保醫療機構落實好各項工作。
二是傳染病監測與信息報告管理。對傳染病的哨點監測、預警反饋及報告的首診負責、報告要求、資料管理、質量控制等關鍵節點工作要求進行了明確。
三是傳染病流調與疫情控制。明確了醫療機構協助疾控機構進行流調,配合疾控部門開展不明原因傳染病的會商、研判職責,并對機構內發現的傳染病疫情控制措施作出了相應規定。
四是傳染病救治防控。主要對醫療機構內傳染病的預檢分診、救治、轉診、重點傳染病防控及死因管理等任務提出明確要求,并對做好發熱門診管理、加強傳染病母嬰傳播阻斷等工作進行了規定。
五是預防接種。主要對預防接種涉及的疫苗購進、接收、儲存、接種、接種資料管理及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等任務作出明確要求。
六是傳染病防控能力提升。明確提出要對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進行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法律法規及臨床技能培訓,并鼓勵醫療機構與疾控機構加強人員交流協作,開展傳染病領域研究與合作。
七是其他方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控職責進行了規定,并對其他傳染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確保清單的全面性。
(來源:“國家疾控局”微信公眾號2023年10月20日發布,網址:https://mp.weixin.qq.com/s/MnVNqxCR9a8E9bYOH6Cw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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