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江門市易返貧致貧人口補充醫療保障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貫徹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鄉村振興局反映。
江門市農業農村局 江門市鄉村振興局(代章)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江門市民政局
江門市財政局 江門市衛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1日
江門市易返貧致貧人口補充醫療保障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民政部、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稅務總局 銀保監會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醫保發〔2021〕10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鄉村振興局 國家稅務總局 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銀保監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33號)等文件精神,為長效消除我市列入監測對象的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返貧現象,提高分層分類醫療保障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補充醫療保障增強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構成的醫療綜合保障體系,進一步減輕納入監測的易返貧致貧人口發生疾病時的醫療用藥費用負擔,防止其因病致貧返貧,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保障內容
?。ㄒ唬┵Y助對象
補充醫療保障資助對象為納入我市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殘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等三類困難人群。)
(二)保障范圍
1. 資助對象持江門市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或明確的病史資料在我市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符合醫保報銷的治療疾病藥品,在經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它補充醫療保險支付以及醫療救助后,個人及其家庭仍難以承擔的合規藥品費用。
2. 其他醫療保障支付范圍外的合規藥品費用。
(三)保障標準
對申請人(或資助對象)當年內支付的藥品費用,按照個人自付總額的80%給予資助,同一資助對象年度累計最高資助1000元(含1000元)。
(四)申請與審核流程
1.申請。申請人本人(監護人)或者書面授權的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鎮(街)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每季度最多申請兩次,并提供以下材料:
?、佟督T市易返貧致貧人口補充醫療保障申請表》一份(見附件)
?、谏矸葑C復印件一份。
③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或明確的病史資料復印件一份。
?、芏c零售藥店開具的有效發票。
?、菀陨暾埲嗣x辦理的社??ɑ蜚y行存折復印件一份(申請人需在社??ɑ蜚y行卡復印件上寫明戶名、開戶銀行支行信息、銀行賬號)。
以上復印件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對。核對完畢后,原件退回申請人。
2.初核、復核。鎮(街)人民政府組織村(社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核,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鎮(街)人民政府組織村(社區)干部和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員對資助對象資料進行核實,逐戶登門核查,摸清真實情況,詳細記錄在案,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且情況屬實的,村(社區)簽署初核意見后,由鎮(街)鄉村振興部門對申請人和資助資金進行復核。
3.公示、審核。經鎮(街)鄉村振興部門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由鎮(街)人民政府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村(社區)公開公示欄和江門市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公示(5個自然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鎮(街)人民政府退回鎮(街)鄉村振興部門進一步核查處理。公示期無異議的,由鎮(街)人民政府進行審核后,鎮(街)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形式由金融機構代發到申請人社保卡或銀行存折賬戶。
(五)監督檢查
1.江門市易返貧致貧人口補充醫療保障專項資金納入市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工作資金統籌安排,并實行??顚S?,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和程序使用,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2.鎮(街)人民政府應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資助對象自主申請;或由村(社區)黨員、干部、監測員,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員、社工等走訪發現需要救助幫扶的監測對象并協助其辦理。鎮(街)級財政部門建立補充醫療保障資金專賬,實行專賬管理,單獨核算??h、鎮(街)兩級鄉村振興部門建立易返貧致貧人口資助對象申請審核材料、資金使用專用臺賬、發放名冊等救助檔案,用于辦理對象核定、標準核實、資金申報、發放、核查等業務,并加強檔案管理。
3.鎮(街)鄉村振興部門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將當年救助資金使用和績效情況報當地鎮(街)人民政府,同時報送縣級鄉村振興、財政部門。縣級鄉村振興、財政部門于每年7月20日和次年1月20日前將當地救助資金使用和績效情況報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
4.申請人應如實提供申請信息、配合開展調查核實。如申請人偽造身份信息、隱瞞家庭經濟狀況,騙取救助資金的,一經查實,由負責審核單位取消救助資格,追回救助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本項目涉及的有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村(社區)及其工作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保障措施
嚴格落實市負總責、縣(市、區)和鎮(街)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各縣(市、區)、鎮(街)要落實主體責任,充實保障基層工作力量,做好補充醫療保障工作。
市縣兩級鄉村振興部門要履行牽頭責任,會同同級民政、財政、衛生健康、醫保等相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定期開展檢查,將易返貧致貧人口補充醫療保障工作納入江門市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管理,加強資金發放全程監管,共同推動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同時,建立資助對象數據動態管理機制,核定資助對象,將本地區資助對象的各項數據錄入江門市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并及時更新數據。
市縣兩級醫保部門統籌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醫療保障制度,抓好資助對象醫保政策落實,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監督管理,提供定點零售藥店名單。
市縣兩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鄉村振興部門做好資助對象的身份認定和信息共享。
市縣兩級衛生健康部門做好對醫療機構的指導及加強醫療機構行業管理,提供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名單;組織定點醫療機構為資助對象提供合理、必要醫療服務,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負責根據補充醫療保障實施情況,統籌做好補充醫療保障資金的預算安排、落實和劃撥,做好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
四、附則
(一)各縣(市、區)應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工作實施細則。
(二)本方案由市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ㄈ┍痉桨缸?022年12月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江門市易返貧致貧人口補充醫療保障申請表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