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應急〔2020〕357號
各市(區)應急管理局:
現將《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非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大綱的通知》(粵應急函〔2020〕367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向市局行政審批服務科反映(聯系人:馮源,聯系電話:0750-3279605)。
一、原市安全監管局《關于安全生產培訓考核有關事項的通知》(江安監管〔2016〕115號)、《關于安全生產培訓考核有關事項的通知》(江安監管〔2017〕221號)同時廢止。
二、規范培訓合格證頒發。非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由組織當期培訓的安全培訓機構參照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學時證明的樣式制發培訓合格證,培訓合格證在全市范圍通用。
三、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本轄區安全培訓工作指導,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各安全培訓機構規范開展培訓,對存在不按大綱培訓考核、亂辦班等違法違規行為和信譽差的安全培訓機構依法嚴肅處罰。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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