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參照《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試行)》(粵應急規〔2019〕1號)要求,為進一步構建風險管控機制,加大風險管控投入,依照“分類監管”原則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風險分級,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差異化監督管理,江門市應急管理局擬通過自行采購第三方機構技術服務的方式,在全市范圍內對重點企業開展分級管控工作。現將有關采購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內容
采購第三方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的技術服務,開展江門市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二、項目預算費用和實施時間
(一)項目預算費用:不超過18萬元;
(二)項目實施時間: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中旬,最遲9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三、采購工作要求
1. 本項目按照《江門市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附后,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
2. 本項目將委托具有條件的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服務機構應具備《實施方案》所列條件。
3. 有意向承擔本項目的技術服務機構,請于2023年4月25日24:00前向江門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報名,報名時需將本機構有關資質情況(必須包括但不僅限于下述所列內容)連報送至相關聯系人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相關報名:
(1)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登記證或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證明書(或者授權委托書)、相關資質證書和證明等材料復印件。
(2)單位綜合概況,包括技術力量基本情況、承擔政府購買服務情況等。
(3)同類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
(4)2021年以來開展安全中介服務的企業列表清單。
(5)項目負責人及具體實施方案、服務承諾等。
4. 機構報名后,江門市應急管理局將擇優選擇合適的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負責該項目,并按程序辦理委托合同簽訂、項目費用的支付等工作。
5.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對該項目的采購、實施等工作享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1.江門市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
2.《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試行)》(粵應急規〔2019〕1號)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聯系人:陳先生,0750-3279699,13426731695,jmsyjjwhk@jiang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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