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安辦函〔2017〕252號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江門
粵臺漁運04383船“12·22”較大火災
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江門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早上,你市一艘漁船(粵臺漁運04383)在珠海市高欄港附近海域發生火災事故,導致船上6人失蹤。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廣東省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粵安〔2011〕7號)的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
請你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抓緊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研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廣東省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等規定的要求,認真落實督辦的事項,并每15天向省安委辦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市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市安委會文件上報省安委辦。
此函。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聯系人:林裕斌,電話:83135381,手機:1819891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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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