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生辦函〔2021〕38號
開平市人民政府:
11月30日18時08分,開平市水口鎮水口橋往江門方向發生一起公交車碰撞兩輛電動車、造成一死兩傷的交通事故。今年以來,你市已連續發生三起涉公交車行駛過程中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涉事單位均為同一家公司,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反映出你市安全發展理念未樹牢,事故教訓不深刻,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壓得不實,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以下簡稱《通知》)和《關于印發<江門市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重點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江安生字〔2012〕4號,以下簡稱《督辦辦法》)要求,現決定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
請你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深挖事故原因,研究提出處理意見,研究解決事故背后基礎性、根源性問題;按照《通知》《督辦辦法》等規定要求,認真落實督辦事項。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市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市安委會文件上報江門市安委辦。
此函。
江門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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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