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生辦函〔2022〕30號
開平市人民政府:
5月22日6時20分許,開平市發(fā)生一起大型普通客車碰撞電動自行車,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管執(zhí)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20號)、《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深度調查和責任倒查工作的通知》(粵安辦〔2021〕203號)以及《關于印發(fā)<江門市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重點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江安生字〔2012〕4號)等要求,現(xiàn)決定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
請你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規(guī)定,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深挖事故原因,研究提出處理意見,研究解決事故背后基礎性、根源性問題;按要求執(zhí)行7日初步報告,每15日向江門市安委辦報告一次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市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以市安委會文件上報江門市安委辦。
此函。
江門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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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