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十五五”規劃前期研究項目。
二、服務時間
2025年4-9月。
三、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研究我市醫療保障事業“十四五”成效,科學、合理分析當前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機遇與挑戰;對我市“十五五”期間醫療保障事業重點發展方向與任務、發展政策建議。
(二)2025年4月底前提交調研報告初步思路,9月底前提交終稿。
四、項目經費
本次項目經費最高限額為11萬元,包括投入項目人員服務費、專家費、調研費、會議費、交通費、材料費、電話費等。簽訂協議后的20個工作日內采購方支付項目經費的80%作為項目啟動經費;在約定時間內服務方完成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在開具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采購方支付余下20%的項目經費;若有異議,則協商進行結算。
五、服務方資質要求
(一)服務方應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譽;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需提供合證后的營業執照)。
(二)醫保領域研究經驗。服務方應具有開展醫保政策、基金運行、管理服務等方面研究分析的業務能力,服務團隊核心成員在醫保領域應有一定的研究分析經驗。
六、提供材料
(一)單位資質資格的簡介和證明材料。
(二)響應服務內容和用戶需求的具體方案。
(三)服務合同草案。
(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有關項目服務文件必須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蓋服務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項目名稱、服務單位名稱并加蓋服務單位公章。
七、確定中選服務方
由我局政府采購工作小組進行評審,經評審確定成交服務方。
八、驗收方式
在完成服務內容后的5個工作日內,服務方可提出驗收申請。服務方提出驗收申請前,應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購方認可的相關資料,同時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一)服務方已完成相關服務。
(二)服務方提供研究報告的完成情況,并經采購方審核同意;提交的有關驗收材料經采購方核定后方可進行項目驗收。
九、違約責任
服務方須對采購方任何有關的資料保密,未經采購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務方存在以下違約行為則終止合同,賠付采購方全部項目支付資金:
(一)不接受采購方的監管。
(二)服務態度惡劣,給采購方造成了嚴重影響。
(三)沒有按照采購方要求的數量、質量、時間和內容完成服務,經雙方協調還是不能按時完成。
(四)中選后將服務項目外包其他單位。
(五)不服從采購方對數據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經采購方同意,直接或間接以告知、公布、發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項目的有關數據。
十、采購方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聯系地址:江門市建設三路8號9樓
聯 系 人:楊小姐
聯系電話:0750-3992965
十一、公告時間
有效時間為2025年4月16日-18日(3個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