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2025年醫保基金監管專項檢查輔助服務項目
二、項目期限
項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2個月內(成交服務商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
三、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按照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基金監管工作需要,對新會區內不少于25家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的疑點數據進行分析,服務商將分析后的疑似違規結算數據反饋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并為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開展專項行動檢查時提供輔助服務。
(二)為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開展每次(家)定點醫藥機構專項檢查配備至少5名專業人員,其中應當包括至少2名醫學專業人員(臨床、病案)、1名財務專業人員(物價收費、藥劑、設備)、1名信息專業人員、1名熟悉醫藥機構現場檢查流程規范的專業人員提供輔助服務。除配備專業人員外還需為江門市醫療保障局的檢查人員提供其他相關的檢查輔助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檢查用車、食宿、交通等。
(三)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不接受聯合體服務。
四、服務商資格要求
服務商應當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譽,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投標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仍在處罰期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采購。
五、服務商確定及驗收方式
(一)服務商確定:本項目屬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通過在江門市醫療保障局網站發布項目采購公告,在規定的時限內接受服務商報名并登記。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政府采購遴選小組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選擇評分排名最高的服務商作為中選服務商。
(二)驗收方式:在完成輔助服務內容后服務商需提出驗收申請。服務商提出驗收申請前,應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購方認可的相關資料,同時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1.服務商已完成相關輔助服務內容;
2.服務商提供相關檢查報告及相關數據和其他有關資料,并經采購方審核同意;提交有關驗收材料經采購方核定后方可進行項目驗收。
六、項目預算
本次項目預算最高不超過21.66萬元。
七、提供材料
根據資質要求等編制投標響應文件。重點提供:
(一)報價材料;
(二)單位資質情況;
(三)響應服務內容和用戶需求的具體方案;
(四)既往業績、人員資質;
(五)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響應文件必須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蓋響應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項目名稱、響應單位名稱并加蓋公章。
八、采購方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
聯系地址:江門市新會區岡州大道中12號
聯 系 人:李小姐
聯系電話:0750-6631997
九、公告時間
有效時間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3個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
2025年5月21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