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合法合規使用醫保基金,強化醫保基金監管,保障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擬組織開展2025年新會區醫保基金監管專題培訓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采購服務供應商協助開展培訓工作。
一、項目名稱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2025年醫保基金監管專題培訓服務項目
二、服務期限
2025年8月-12月(具體時間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三、服務內容
(一)培訓時間:2025年(半天,具體時間待定)
(二)培訓方式:線下授課
(三)培訓對象: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新會分中心以及新會區定點醫藥機構相關工作人員,約450人次。
(四)培訓內容:聘請專家圍繞醫保基金監管、醫保法律法規等課題,通過講解政策法規、分享心得經驗等環節進行授課。
四、服務要求
(一)供應商需聘請具有相關醫保課題授課經驗的專家。
(二)供應商需做好專家培訓場地安排、會議設備調試及會場拍攝等工作。
(三)上述培訓服務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授課費、場租費、資料費、服務費等。
五、項目預算
此次項目經費預算2萬元(含稅),最終購買服務價格不得超過最高限價。(付款方式以合同為準)
六、服務供應商要求
(一)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二)應當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良好的信譽;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四)具有開展針對我市醫療、生育保險法規政策、管理、服務及相關領域培訓的業務能力,以及有開辦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等業務培訓班的經驗。
七、驗收方式
在完成服務內容后的5個工作日內,服務方可提出驗收申請。服務方提出驗收申請前,應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購方認可的相關資料,同時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一)服務方已完成相關服務。
(二)服務方提供醫保基金監管培訓的完成情況,并經采購方審核同意;提交的有關驗收材料經采購方核定后方可進行項目驗收。
八、提供材料
服務供應商根據本公告中提出的相應要求編制響應文件。重點提供以下材料:
(一)單位資質的簡介和證明材料;
(二)響應服務內容和用戶需求的具體方案;
(三)服務合同草案;
(四)其他應提供的材料(報價單、培訓方案等)。
響應文件必須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蓋服務方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項目名稱、響應單位名稱并加蓋服務方公章。
九、確定服務商
本項目屬于自主采購項目。通過在江門市醫療保障局網站發布項目采購公告,在規定的時限內接受服務商報名并登記。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政府采購工作小組依據服務內容、報價、資質等條件進行綜合評議,確定一家作為服務商。
十、違約責任
服務方須對采購方任何有關的資料保密,未經采購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務方存在以下違約行為則終止合同,賠付采購方全部項目支付資金:
(一)不接受采購方的監管;
(二)服務態度惡劣,給采購方造成了嚴重影響;
(三)沒有按照采購方要求的數量、質量、時間和內容完成服務,經雙方協調還是不能按時完成;
(四)中選后將服務項目外包其他單位;
(五)不服從采購方對數據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經采購方同意,直接或間接以告知、公布、發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項目的有關數據。
十一、采購方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
聯系地址:江門市新會區岡州大道中12號
聯 系 人:李小姐
聯系電話:0750-6631997
十二、公告時間
有效時間為2025年7月29日-7月31日(3個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
2025年7月29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