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經江門市醫療保障局蓬江分局立案調查,發現江門范利軍診所存在重復收費、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違法事實,涉及違規金額35487.13元。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規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有關規定,責令江門范利軍診所改正違規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理:1.退回醫保基金35487.13元;2.罰款19892.35元。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1月,經江門市醫療保障局蓬江分局立案調查,發現江門范利軍診所存在重復收費、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違法事實,涉及違規金額35487.13元。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規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有關規定,責令江門范利軍診所改正違規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理:1.退回醫保基金35487.13元;2.罰款19892.35元。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