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對江門新會濟康醫院進行立案調查,并于同年12月以該醫院涉嫌欺詐騙保,將案件移送至江門市公安局新會分局立案審查。2025年3月12日,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書。2025年4月,經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調查核實,江門新會濟康醫院存在串換項目、過度診療、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及虛構醫藥服務等造成醫?;饟p失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金額433300.01元。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及《江門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2024年版)的有關規定,責令江門新會濟康醫院改正違規行為,退回違規使用醫?;?33300.01元,處行政罰款300909元,并對其作出解除醫保服務協議處理。目前,該醫院已按規定退回醫保違規金額和繳納罰款,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已按規定解除其醫保服務協議。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新會分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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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