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分局),各有關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化學毒物定性檢測”等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5〕20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試行期內,各縣(市、區)醫保局(分局)組織屬地醫療機構按要求填報成本測算表,匯總后報送市醫保局備案;經備案后,由各醫療機構需登錄廣東醫保服務平臺(網址: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填報價格等信息。
二、各縣(市、區)醫保局(分局)要按價格管理政策規定,指導屬地醫療機構做好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落實和價格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患者對就醫全過程價格信息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加強對屬地醫療機構項目執行的指導和價格監測,有意識地防范新增項目定價過高的情況,規范醫療服務收費行為。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徑向市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科反映。
附件: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化學毒物定性檢測”等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