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組織發動工作效能,保障居民醫保制度平穩運行,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5〕22號)、《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的通知》(江府辦〔2023〕1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公布2026年度江門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430元。財政補助標準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如遇政策調整,按最新規定執行。各縣(市、區)要加強參保宣傳引導,認真落實“一人一檔”參保信息管理,切實提高參保登記準確性和繳費流程的便捷性。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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