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管站、質監站,市建筑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領域重大風險,根據市安委會《轉發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領域八大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字〔2020〕2號)有關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制定了《江門市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3月24日
(聯系電話:3831676;聯系郵箱:jmsjgk@163.com)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江門市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建筑施工領域專項整治成果,切實解決建筑施工事故多發、頻發的突出問題,持續深入推動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決定自即日起至 2020年12月15日前開展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按照“全面檢查、嚴格執法、徹底整治”的要求,堅持企業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屬地管理與行業督導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推動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整治內容
(一)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企業和項目檢查內容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鋼管扣件租賃,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到崗履職和安全責任落實情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保障安全生產投入情況;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衛生防疫制度、技術交底制度、事故報告制度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2)安全管理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建設單位在安全報監時提供清單情況。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桿、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面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
(5)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情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制度執行情況。
(6)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注銷)、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機械設備專職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
(7)腳手架安全管理情況。現場腳手架搭設按方案和規范標準要求的執行情況,特別是立桿間距、掃地桿和縱橫向水平桿設置以及剪刀撐和剛性連墻點等強制性要求的落實情況,施工、監理等單位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情況。
(8)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施工圖審查、第三方監測、檢測等單位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復雜地質條件下重大風險源識別和管控,專項勘察、專項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安全風險控制情況;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情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情況。
(9)防高空墜落安全管理情況。針對洞口、腳手架、懸空高處作業、踩破輕型屋面、拆除工作、登高過程、屋面沿口、龍門吊轉料平臺、臨邊等不同作業環節、現場不同部位、各專業工種可能面臨的高墜風險,完善各項防護措施及管理措施情況。
(10)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以及應急預案編制情況;施工現場作業區、生活區、倉庫、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配備和消防通道設置情況;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動火審批情況以及電焊等明火作業的防火措施。
(11)危險化學品管理情況。對照《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全面深入排查,重點排查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儲存、使用、廢棄處置情況,危險化學品管理臺賬建立及隱患處理情況
(1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情況。按照《江門市安委會辦公室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江安生辦〔2019〕44號)及我局《轉發關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江建函〔2019〕223號),督促工程項目特別是對在建市政管道、隧道等工程項目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全面排查、登記、整治在建項目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13)汛期安全防范情況。建立汛期值班、險情報送制度和制定汛期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等情況;房屋市政工程臨時工棚是否搭設在受洪水侵襲、雨水浸泡、山體滑坡、泥石流威脅等地勢較低的危險區域;工地現場的防澇排水設施、機電設備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基坑邊特別是開挖的市政管道溝渠周邊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機械等荷載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規范、標準要求情況;基坑工程變形監測情況;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卸料平臺、臨時用電等汛期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大力推進建筑工地使用裝配式金屬沖孔板圍擋,提升建筑工地圍擋抗擊臺風性能,避免圍擋倒塌產生安全隱患及損失。
(14)疫情防控開展情況。疫情防控機制建立情況,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小組,是否編制疫情應急預案,是否儲備必須的防疫物資,是否建立應急隔離場所等。
(15)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情況。揚塵污染防治方案編制情況,揚塵污染防治設施配備情況。重點查看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要求落實情況。
(16)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企業主體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設和事故隱患整改“五落實”情況;隱患排查臺賬記錄情況;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自報,實行整改閉環管理情況。
2.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督導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安全生產監管體系、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措施情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機構設置和監管隊伍建設情況;落實國家、省、市各項檢查工作情況。
(2)嚴格監管執法情況。重點檢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打擊建筑施工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安全生產事故、對責任企業及個人實施處罰等情況;查處房屋市政工程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市場行為的情況;按照省住建廳《關于切實加強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和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核查工作的通知》(粵建質函〔2018〕873號)要求落實事故信息報送、事故快速復核和事故查處等有關工作情況。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安全生產巡查及明查暗訪發現問題和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針對施工現場危大工程監管重點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組織開展安全督查情況;嚴格安全準入、強化源頭管控情況;防范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4)深入開展督查整治情況。重點檢查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和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部署及開展情況;對本地區重點建筑施工企業、重點工程和重點環節及相關風險點危險源抽查巡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督促整改及跟蹤落實情況。
(5)開展職業衛生監管工作情況。重點檢查對施工企業在工作場所職業衛生、勞動合同和工傷保險、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病報告以及違法生產經營等方面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工作情況。
(6)疫情防控工作監管情況。重點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筑工地疫情應急預案編制情況,疫情防控監管體系建立情況,落實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工作開展情況,針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情況。
(7)實名制管理工作監管情況。重點檢查本地區工程項目錄入實名制監管系統情況,核查工程項目人員錄入系統情況;對本地區重點工程項目建筑工人實名制監督檢查情況;對本地區發生建筑工人欠薪事件跟進處理情況。
(二)強化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1.及時復核上報安全生產條件。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快速復核事故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通知》(粵建質函〔2018〕873號)要求,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安管站要在事故后3日內完成事故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及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的復核;事故發生后4日內將加蓋公章的復核報告(包括違法事實、相關證據、筆錄及處罰建議等相關材料)上報我局質量安全監管科,我局根據要求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事故級別和安全生產條件降低情況,依法做出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各市(區)住建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 號)要求,及時、準確地逐級上報事故信息。
2.嚴格資質資格處罰。根據安全生產條件降低情況,提請省住建廳對事故責任單位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據資質管理權限,對發生事故的責任企業降低或吊銷資質證書,或提請省住建廳執行。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執業或吊銷執業資格證書。
3.公開事故查處情況。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及市安管站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與事故調查并提出意見建議,嚴格依法依規對責任企業和人員進行處罰,及時上報或轉送事故調查處理資料,并將事故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三)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1.嚴查三類企業、厲行五項措施。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大對2019年以來發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019年度建筑企業或工程項目負責人被安全生產動態扣分達60分、違反安全管理法規被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被停工整改等三類重點企業的檢查力度,嚴格實施五項措施:
一是對自查不認真或不開展自查,發現問題不主動自糾或整改,被主管部門抽查發現的,要依法嚴處,決不姑息。
二是對主管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有關責任主體拒不整改的,除給予依法從重處罰外,責令其在一定時間內停業整頓或通過上報我局提請省住建廳暫扣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是對不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的案例等要通過媒體進行曝光,以形成警示和震懾效果。
四是對隱患整改推動不力、屢查不改的企業,要錄入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實施“兩場”聯動機制,在招投標、資質許可等方面給予一定限制。
五是對在專項治理行動中發現工程項目存有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仍組織從業人員冒險作業的;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等失信行為的企業或個人,除“兩場”聯動予以限制外,還要按照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的要求,及時推送到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嚴格按規定將負有責任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有關人員納入聯合懲戒對象,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實施有效懲戒。
2.實施信用懲戒。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堅持推進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管理,堅決落實用工實名制,強化市場清出機制,強化建筑市場秩序監管,有力保障施工安全生產實施。對各方責任主體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造成安全生產誠信嚴重缺失的要列入我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并通過“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公布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對違法失信企業和注冊人員實施信用懲戒。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推進階段:2020年3月30日前。各市(區)住建部門、市安監站按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一安排,結合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研究細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并將國家、省及我市有關專項行動方案通知等文件轉發至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項目。
(二)全面開展階段:2020 年4 月1日至 2020年 11 月30日。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管站要持續組織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有關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并于每月開展不少于 1 次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督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每季度也將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督查。
(三)總結分析階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 15日。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管站對本轄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并對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建議,逐步完善工作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領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江門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局領導擔任副組長,質安科、市場科、技術科、市安管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科,主要負責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各市(區)住建局應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機制,成立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細化落實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落實必要的人、財、物保障,按照工作進度安排,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督促轄區內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同時還應加強對轄區內專項治理行動的督促指導,適時組織聯合督查檢查,并將專項治理行動納入本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推動專項治理行動的順利開展。
(二)嚴格執法。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管站要針對轄區建筑行業特點制定詳細的監督檢查計劃,加強生產安全事故多發企業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對施工現場深基坑、模板支撐系統及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監督抽查工作。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警示教育和聯合懲戒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企業,通過行政處罰、通報批評、約談曝光、信用懲戒、案件移送等方式手段,切實發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遏制防范生產安全事故。
(三)統籌推進。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管站要將專項治理行動與隱患排查整治、安全生產標準化、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消防安全、推進裝配式沖孔板圍擋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統籌兼顧、協調推進,并突出抓好三個方面的整治:重點強化對事故多發企業承建的項目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加強對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重點強化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落實。通過治理重點問題,以點帶面,全面提升轄區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四)嚴肅問責。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管站要加強宣傳引導,采用座談交流、媒體宣傳、發放手冊等方式廣泛宣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方責任主體認真將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對整治期間發生建筑安全生產較大事故的,各地要對事故責任企業及責任人員頂格處理;對工作開展不力、流于形式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予以通報,對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對事故多發頻發、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地區繼續實施約談及掛牌督辦制度,對督辦后安全生產形勢仍無好轉的地區,將按《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有關規定提請屬地人民政府落實問責。
請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管站認真做好相關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督促指導各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建立工程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匯總和報送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2020年3月30日前報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聯絡員報名表(見附件1),每月25日前報送重點治理階段工作情況及《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檢查情況表》(見附件2、3),每季度結束后的下個月7日前報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季度報表》(見附件4),2020年12月15日前報送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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