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根據《關于在招標投標領域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的通知》(粵發改法規函〔2021〕1171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標投標領域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維護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正常秩序,我局制定了《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案》,按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將不定期組織對抽查范圍內的項目進行抽查,請積極配合。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13日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案
為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標投標領域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健全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正常秩序,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領域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的通知》(粵發改法規函〔2021〕1171號)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持續推進招標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推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加快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
二、抽查范圍和內容
(一)抽查范圍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管的,正在開展招標活動和結束招標活動不足兩年的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抽查內容
1.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行為主體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重點關注招標文件編制、招標公告發布、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定標、異議答復、中標候選人公示和中標結果公開、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等關鍵環節;
2.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
3.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中標人是否按規定簽訂合同。
三、抽查頻次和比例
每年度開展雙隨機檢查不少于2次,每次雙隨機檢查比例不低于檢查范圍內招標項目的3%,且抽查的項目中近一年內開展招標項目占抽查項目的比例不低于80%。對發生過違法違規行為的招標人,提高其抽查項目所占比例。
四、抽查程序和方式
(一)抽查方式
執法檢查采取實地檢查、書面檢查和網絡監測等方式進行。實施檢查時,依法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調查有關情況。
(二)抽查對象和執法人員抽取
通過機選、搖號或抽簽的方式,從本部門檢查對象項目庫中隨機確定被檢查項目,并記錄抽查過程。對檢查對象開展實地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少于2人,從部門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隨機抽取人員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的,及時予以調整,并另行隨機抽選。如果實施抽查時不具備“雙隨機”抽查條件的,則對檢查對象或檢查人員進行單隨機抽取。
五、抽查結果
抽查結果將在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和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對發現問題的限期整改,并跟蹤監督整改到位情況;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問題,及時移交相關部門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