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江門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修訂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制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引導企業守信經營,打擊弄虛作假、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實體建筑企業在我市發展壯大,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部門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開展了修訂工作,形成《江門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修訂內容
本次主要修訂內容共計20項,其中補充、修改表述內容12項,新增內容5項,刪除內容3項。
(一)補充、修改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對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的定義表述進行完善;二是補充完善信用信息登記、采集的相關要求;三是補充完善信用評價涵蓋范圍;四是修改完善了關于引導建設單位在發包過程中運行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的相關條款。
(二)新增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根據部門職能,在評價企業類別中新增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機構;二是參照《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增設信用修復環節,優化信用管理體系建設。
(三)刪除內容。一是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刪除對分支機構、辦公場所、納稅進行量化評分、“優先扶持”“優先選擇”等相關表述;二是刪除原《辦法》中涉及“黑名單”的相關描述。
三、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9年12月31日。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咨詢電話:0750-383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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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