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我中心因2023年度工程造價信息工作的需要,現通過自行采購的方式采購江門工程造價信息采集發布輔助服務供應商。具體事宜如下:
(一)2023年度江門工程造價信息采集發布輔助服務項目需采購一個服務供應商,含稅報價最高限價為人民幣拾肆萬捌仟陸佰陸拾陸元(¥14,8666元)。
(二)采購項目要求詳見附件,有意者請按照相關要求,于7月3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我中心提交投標文件。
地址:江門市江海區江海一路83號副樓三樓。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利工,(0750)3831950;鄭工,(0750)3831910。
江門市建設工程造價和房地產監測中心
2023年7月3日
附件:
2023年度江門工程造價信息采集發布輔助服務項目采購要求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 本服務項目通過自行采購方式實施采購,采購一個供應商。
(二)供應商在我中心已建立的江門工程造價信息網基礎上,實施對網站系統功能軟件進行維護,包括對已有應用軟件系統進行功能改進、完善。同時供應商須進行對網站服務器進行管理及實時維護,保障網站持續正常運行。
(三)供應商須按我中心提出的信息采集要求進行市場調研,采集客觀反映市場情況的材料價格基礎數據,并按照省、市現行工程計價依據有關材料信息價格編制的規定,定期完成工程材料信息價格數據采集、分析、整理工作,數據整理結果標準、規范,符合有關要求,并編制成建筑市場材料參考價格書面文件及相應的電子文本文件提交我中心審核。
(四)供應商須按我中心要求,將采集、整理的數據(鋼材、水泥、混凝土每月測算發布2次,按《關于調整江門市建筑市場部分建筑主材價格信息發布機制的通知》(江建〔2016〕407號)的附件一〈江門市鋼材、水泥市場信息采集和價格測算的工作方案〉要求測算)進行平均綜合,形成江門市建筑工程材料市場參考價,經我中心審核后在江門工程造價信息網站發布。
(五)供應商負責按我中心提出的要求,對《江門工程造價信息》期刊進行編制、印刷、發行。供應商須按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印刷要求,做好《江門工程造價信息》期刊印刷,完成資料匯編。
二、項目內容
(一)江門工程造價信息網技術維護、系統的性能(安全性、可維護性、可擴展性)需求調整、內容更新發布:
1.建立網站日常維護計劃及管理制度,配備最佳的網站維護方案,監控網站及服務器的工作狀態,保證網站暢通、高效的運行。建立全面的資料備份以及突發故障恢復計劃,如網站遭遇突發故障而導致無法訪問,需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恢復。采用最合適的安全技術、配合防火墻系統制定網站安全策略,定期修補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黑客入侵,做好網站數據備份,并配置全天候24小時的專業客服,及時快速的跟進、處理網站出現的問題。
2. 結合網站的實際應用情況,根據我中心的要求,需及時進行改進,以滿足使用要求,包括網站欄目調整、功能改進、內容優化、用戶體驗提升等。定期對網站進行優化迭代,解決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以及服務器環境的改變而可能造成的網站兼容性、整體視覺、功能實現等方面的缺陷。
3.根據我中心的業務需要,更新發布網站上“政務公開”、“行業動態”、“公告通知”、“行業要聞”“政策法規”、“市場參考價”、“資質管理”、“信息公開”、“造價分析”、“造價管理”等模塊的內容,并對其進行編輯、整理、歸類、校對、設計美化后報我中心審核。將我中心需對外公布的內容及時在網站上準確無誤的進行展示,市場參考價與審批紙質文檔完全保持一致,以便用戶查看及獲取。
4.響應政府對政務網站的管理要求,保證網站的不間斷順利運行。
(二)材料價格信息采集和分析
1.供應商須制定信息采集計劃,包括信息采集對象、時間段、采集區域、方式等,并報我中心審核。
2.供應商須按照我中心信息價格發布的業務周期(其中鋼材、水泥、混凝土每月測算發布2次,其他材料每月測算發布1次),采集相關工程材料價格數據,每個價格最少有3個信息來源(供應商必須對價格信息來源的真實性負責,每個價格要注明信息來源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并按照廣東省現行計價依據有關工程材料價格確定的要求進行數據分析處理,形成建筑材料價格報我中心審核,若我中心發現價格有異常的,供應商需重新對市場材料價格進行調查;每次測算完成時間為半月和整月后3天(節假日順延)。
3.根據《轉發省住建設廳<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定期報送常用建筑材料價格監測信息的通知>的通知》(江建函〔2019〕597號)的工作要求,供應商應按時報送常用建筑材料價格信息(報送格式詳見《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定期報送常用建筑材料價格監測信息的通知》(粵建標函〔2019〕664號)中的附件4)。
4.供應商須協助我中心工作人員開展特殊材料的信息采集。
5.供應商按我中心要求的材料品種規格(每月采集不少于2000條)采集有效材價信息。
6.根據我中心要求,供應商每月需對4個周邊城市(主要是廣州、佛山、中山、珠海)的材料信息價,并以江門信息價品種規格為基礎配對不少于50條信息價比對表,并進行整理分析。
7.根據我中心要求,供應商需對建設工程指定的材料的市場情況進行調研和分析,并且每半年輸出一份專題報告。
8.每季度供應商需提供1~3家江門本土的綠色環保建材產品介紹信息,在《江門工程造價信息》期刊及江門工程造價信息網刊登,以響應國家推行綠色環保產品建材的普及與使用。
9.協助我中心拓展材料價格信息報送渠道,征集信息報送單位。
10.供應商安排2名以上人員專門負責材料價格信息采集工作。
(三)《江門工程造價信息》期刊印刷、發行
1.收集、整理和編輯政策文件、綜合信息、市場參考價、建筑節能、他山之石等欄目,并做好修正和校對工作,報我中心審核后最終形成定稿。
2.嚴格按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印刷要求,做好《江門工程造價信息》期刊印刷工作,完成資料匯編工作。
3.印刷要求:
年印刷用量(季刊):350份/期。
印刷規格:按我中心要求,保持期刊前后一致性。
印刷出版時間:每季刊在當季結束后次月的25日前。
4.期刊發行:供應商安排固定人員,負責期刊發行有關信息的記錄、整理,并協助我中心做好期刊信息的解釋工作。
(四)合同履行期間,供應商須要按照我中心要求安排3人在我市蓬江區或江海區駐點服務,并使用江門市電話作為聯絡工具,中國電信收取的互聯網使用服務費由供應商支付。
(五)服務時間為2023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服務期內須提交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材價市場參考價及印刷2023年第三季至2024年第二季的期刊)。
三、項目實施地點
江門市。
四、供應商資格(報名條件)
(一)供應商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本項目投標前兩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接受以聯合體名義方式投標。
(三)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為地級市或地級市以上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開展工程造價信息服務工作的年限不少于2年,并提供服務合同、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作為有效證明材料。
(四)經營范圍需包括計算機軟硬件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寬帶網絡的技術設計、開發及技術服務以及信息服務等,以滿足我中心的項目需求。
五、服務報價及采購確定方法(投標人須知)
(一)本次服務含稅報價最高限價為人民幣拾肆萬捌仟陸佰陸拾陸元(¥14,8666元)。
(二)服務報價包含網站維護及江門工程造價信息采集發布、《江門工程造價信息》期刊印刷、發行等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人工費及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三)公開招標公告發出后,我中心組織報名登記,少于3家報價單位停止采購,重新擬定采購方案后再次開展采購工作。
(四)我中心組織評審小組根據評分辦法及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最后得出其綜合得分,得分最高者即為中標候選人。
評分辦法及標準
(四) 本服務項目采購信息將在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和江門市工程造價信息網站公告,投標單位在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我中心提交投標文件,提交的投標文件須有封面、目錄,資料按目錄排序用A4紙打印(或復印),訂裝成冊并蓋騎縫章后封裝好。提交投標文件截止后3個工作日后,將在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和江門市工程造價信息網站公公示評標結果。評標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若沒有收到投訴,則公示期滿后在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和江門市工程造價信息網站公布采購結果。
六、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后,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按支付合同款項總額的70%,向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撥款的支付材料。
(2)乙方在完成8月當月信息網上發布工作后,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總額的20%,向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撥款的支付材料;
(3)項目全部完成并驗收合格后,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按支付合同款項總額的10%,向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撥款的支付材料;
(4)本項目的付款時間是指甲方向政府采購支付部門提出付款申請的時間,不含其審核和支付的時間。付款以財政部門具體付款時間為準,由于財政資金付款時間延期而導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義務配合財政部門完成付款。
七、違約責任
各方要嚴格執行合同有關約定,做好溝通工作,任何一方出現違約問題,違約方需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