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實施《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相關要求,系統做好江門市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工作,深入探討新時代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創新路徑,加快推進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進程,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舉辦江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高峰論壇,以“賡續僑鄉文脈·創建名城典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實踐”為主題,重點圍繞僑鄉文脈傳承創新、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等核心議題展開深度研討,為江門市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提供戰略支撐。現對江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高峰論壇服務采購項目公開征集供應商。
采購項目要求詳見附件,有意向的供應商請按照有關要求,于2025年5月20日至5月22日的8:30-12:00、14:30-17:30到我局提交投標文件。我局將根據遞交的投標文件,擇優綜合評定供應商。
聯系人:周小姐
聯系電話:0750-3836173
地址:江門市江海區江海一路83號住建大廈9樓
附件:江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高峰論壇服務采購需求
江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高峰論壇服務采購需求
一、服務內容
本次論壇擬邀請多名國家、省、市專家,論壇當天安排為上午實地考察,下午開展主題論壇。供應商按照采購方的要求開展“江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高峰論壇”的各項服務工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會議策劃、會議組織,邀請專家,實地考察用車,宣傳報道,會議展板、紀念品、手冊等耗材制作,后勤保障等論壇相關的服務。
二、服務時間
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務內容為止。
三、服務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分公司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公司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并承諾在參加本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四)服務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服務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經費來源及經費預算
(一)經費來源:論壇所需經費以向社會募集的方式籌集。
(二)經費預算:論壇經費預算為含稅總價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費用類別可根據實際作結構性調整,包含但不限于專家勞務、調研租車、會議耗材(包括展板、會議手冊等)、工作費用以及稅費等類別。
五、付款及結算
采購方通過向社會募集,由捐贈單位(人)按照采購方的要求將論壇活動資金轉至服務供應方賬戶,實行專賬管理。
六、采購方責任
(一)采購方應及時向服務供應方提供必要的資料。
(二)在服務供應方進行調研工作時,采購方應提供必要的協調及介紹等方面的便利。
(三)采購方應按照第五、六條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籌集資金。
七、服務供應方責任
(一)服務供應方在預算范圍內按照采購方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具體由采購方通過工作清單形式下達。
(二)服務供應方須定期向采購方匯報各階段的工作進度、討論與研究相關的問題及提交成果。
(三)服務供應方須按采購方書面意見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四)服務供應方須按照采購方案約定的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八、采購方式
本次采購項目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清單和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服務清單,擬根據《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行采購管理辦法》通過詢比價方式采購。供應商響應時間為采購方案公告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響應文件紙質材料交至江門市江海區江海一路83號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9樓906室(聯系人:周小姐,聯系電話:0750-3836173),逾期視為放棄響應。采購人將對三家及以上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評定比價,參加比價供應商不足三家或符合資格要求不足三家的比價無效,調整方案后重新開展采購。
供應商根據采購服務要求編寫響應文件,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1.服務項目的工作方案;
2.服務項目的詳細報價;
3.營業執照。
投標文件每一頁均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否則作無效投標處理。
九、保密條款
采購方與服務供應方雙方應妥善保管對方提供的資料,雙方對成果文件共同承擔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組織或個人轉讓或用于本采購方案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過錯方應賠償損失。在論壇活動結束后,采購方有權通過傳播媒介、網站等形式介紹、展示論壇內容。本保密義務長期有效,不因本協議終止或解除而失效。
十、違約責任
(一)因采購方原因造成協議終止或解除,采購方應根據服務供應方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同時,服務供應方應將已完成的階段性成果移交給采購方。
(二)采購方如要求服務供應方比合同約定時間提前交付成果時,須與服務供應方進行協商。
(三)服務供應方對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補充或修改。
(四)因服務供應方原因造成協議終止或解除,服務供應方應雙倍返還采購方所支付的費用,同時應將已完成的階段成果移交給采購方。
附件:江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高峰論壇服務采購項目綜合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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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與保護高峰論壇服務采購項目綜合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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