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精神,我局擬對1983年至1997年期間收取的工程施工管理押金(以下簡稱押金)進行集中清退。請尚未辦理押金退還的單位或個人于2025年9月15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至我局以便核對辦理清退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退還工程施工管理押金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如營業執照有信息變更的請提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變更證明、行政事業單位有信息變更的請提交機構改革證明、行業協會有信息變更的請提交民政部門的變更證明等)
3.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工程施工項目驗收證明材料。
7.押金卡片。
8.接收退款銀行賬戶資料(包括賬戶名稱、開戶銀行、賬號,加蓋單位公章)。
9.其他相關資料。
上述材料均需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提供的文件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如有隱瞞真實情況、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申請單位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各相關單位未在2025年9月15日之前申請退還押金的,則視為自愿放棄退還工程施工管理押金,我局將依照有關規定,將未申請退還的工程施工管理押金統一上繳國庫。
受理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江海一路83號住建大廈13樓計劃財務科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 30—12:00;下午2:30—5:30
聯系電話:0750-3831683(業務咨詢)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1.工程施工管理押金退還申請表
2.工程施工管理押金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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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