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因工作需要,現對“江門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防火技術管理規范編制服務”項目公開征集供應商。
采購項目要求詳見附件,有意向的供應商請按照相關要求,于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我局提交投標文件。
我局將根據遞交的投標文件,擇優綜合評定供應商。
聯系人:朱恒;
聯系電話:0750-3831692;
地址:江門市江海區江海一路83號住建大廈1010室。
附件:江門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防火技術管理規范編制服務項目要求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江門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防火技術管理規范編制服務項目要求
一、項目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策部署,聚焦消防審驗審批“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我局擬制定出臺江門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防火技術管理規范,在尊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現狀的基礎上,以不降低現有消防安全水平為底線,切實有效推動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有機更新。該規范編制服務擬通過公開采購方式,委托具備專業能力的機構完成。
二、服務內容和成果
(一)內容
參照全國其它城市制定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內容,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起草并發布我市地方標準《江門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防火技術管理規范》,通過破解消防技術難題,有效化解本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設計中的難點堵點,填補我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防火設計的空白,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進行空間優化和功能重塑。
(二)項目成果
2025年正式發布江門市地方標準《江門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防火技術管理規范》。
三、供應商資格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
(三)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承接及提供服務。
四、采購方式
(一)根據《關于執行〈廣東省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有關事項的通知》(江財采購〔2020〕32號)和《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行采購管理辦法》規定,本服務項目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擬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采購人將從三家及以上已報名的供應商中,由采購人根據供應商的服務方案、既往業績、投入人員、方案報價等情況,綜合確定中選供應商。
(二)公開采購公告發出后,采購人組織報名登記,公告期內少于3家單位報價則停止采購,重新擬定采購方案后再次開展采購工作。
(三)本服務項目采購信息將在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告,投標單位在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采購人提交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的服務方案、既往業績、投入人員、方案報價等情況,提交的投標文件須有封面、目錄,資料按目錄排序用A4紙打印(或復印),訂裝成冊并蓋騎縫章后封裝好(一正兩副)。評標結果將在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五、項目服務時間
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
六、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服務采購費用最高限價為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整(¥45,000.00元)。項目將嚴格經費預算和使用管理,各項開支厲行節約,據實列支。
(二)服務費用是完成服務內容及要求的含稅全包價,采取總價包干方式,所有價格變動的風險均由供應商承擔,采購人不需再向供應商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三)合同簽訂并生效后,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合同價款的60%(¥27,000元);服務期完成且采購人驗收合格后,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項目剩余款項(¥18,000元)。
(四)本項目的付款時間是指采購人向政府采購支付部門提出辦理財政支付申請手續的時間(不含政府財政支付部門審核的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支付申請手續后即視為采購人已經按期支付。因資金審批、財政撥款延遲等原因導致未能按時付款,采購人不構成違約。
(五)服務供應商向采購人申請付款時,需先向采購人提供相當于采購人付款金額的發票,且收款方、出具發票方均必須與服務供應商合同名稱一致,否則采購人有權拒絕付款。
七、驗收方式
供應商合同服務期內完成合同全部服務內容后,由采購人按照程序對合同規定的具體服務內容事項組織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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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