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江門市機構改革方案》和《江門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訂住房城鄉建設地方性政策和實施辦法,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負責市區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指導各市(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市(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市區住房基金、住房補貼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房地產交易管理,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五)負責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我市跨行政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城市房屋租賃、白蟻防治、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及直管公房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房屋安全鑒定、房地產中介服務和物業管理。指導各市(區)房屋行政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城市建設。參與市區城建項目及重點工程建設年度計劃的擬訂,指導協調市區城建項目及重點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參與指導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以下簡稱“三舊”改造)。推進海綿城市、慢行系統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七)承擔規范、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村鎮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參與指導村鎮規劃,負責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工作。
(八)承擔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管理工作,構建相關行業市場監管體系與社會信用體系平臺。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筑業的行業改革發展。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定額的實施。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
(九)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十)承擔推進建筑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組織建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負責建筑節能工作,負責發展應用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注冊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行業的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監督工程建設標準、規范、規程的實施。
(十一)擬訂我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相關政策及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加強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生態環境。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