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2011-2020)》業經市政府十四屆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2011-2020)
前 言
21世紀為“海洋世紀”,海洋經濟正成為我國沿海地區新的經濟增長點。國務院于2011年7月批復《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廣東海洋經濟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江門位于該規劃確立的珠江三角洲海洋經濟優化發展區,為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的核心區域,加快江門海洋經濟發展,對推動江門經濟轉型升級,促進全省海洋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海洋經濟發展戰略和國務院關于《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的批復精神,充分發揮江門市海洋資源和區位優勢,加快構建江門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推進江門市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提高江門市海洋經濟的綜合實力,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特制定《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范圍包括江門市整個市域,海域面積(領海基線以內)2886平方公里,陸域面積9540.6平方公里。重點是沿海縣(市)區海域及陸域,包括新會區、臺山市和恩平市。
規劃期為2011-2020年,重點是“十二五”時期。本《規劃》是指導江門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海洋經濟發展的藍圖和行動綱領。
一、發展基礎
(一)發展條件。
區位條件優越。江門市位于珠三角西部,東鄰珠中,北接廣佛,西連粵西沿海,為珠三角向粵西拓展的橋頭堡。東臨西江黃金水道,南瀕國際航道,是西江流域以及粵西沿海交通的重要門戶,航運十分便利。江門水路至香港
海洋資源豐富。江門市擁有豐富的海島、港灣、灘涂、旅游、漁業、海洋能等資源,組合優勢十分明顯,具有加快海洋經濟發展的巨大潛力。領海基線以內海域面積2886平方公里;大陸海岸線長
海洋經濟發展迅猛。2012年江門市海洋生產總值249.58億元,比2006年增長376%,年均增長29.7%,高出同期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約17個百分點。以廣東軌道交通車輛修造基地、臺山清潔能源裝備產業基地為基礎的臨港裝備制造業發展迅速。以臺山核電、國華臺電、川島風電為主體的臨海電力業不斷壯大。建立了全國最大的鰻魚養殖基地、出口基地和全省最大的南美白對蝦養殖基地,水產養殖面積和水產品產值分列全省二、三位。基本形成了以臨港裝備制造、濱海電力、海洋船舶、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旅游業為主導的海洋產業體系。新會銀洲湖、臺山廣海灣海洋產業集群已初具規模,成為全市經濟發展最具活力和潛力的地區。
海洋綜合管理基礎良好。率先在全省地級市中完成了海洋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利用規劃和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臺山廣海灣和新會銀湖灣兩個區域用海規劃獲得國家海洋局批準,拓展了海洋經濟發展空間。建立了江門中華白海豚省級自然保護區、川島中國龍蝦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烏豬島海洋特別保護區。開展了大規模人工魚礁建設和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海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平穩,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海洋防災減災體系不斷完善,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有效開展,為海洋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
(二)機遇與挑戰。
國家和廣東高度重視海洋工作。我國提出了建設海洋強國的宏偉目標,把實施海洋開發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措施,并對沿海各省(市)海洋經濟發展做出規劃部署。國務院批復的《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確立了將廣東建成“提升我國海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核心區、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的集聚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范區和推進海洋綜合管理的先行區”等四大戰略定位,明確到2015年基本建成海洋經濟強省,到2020年全面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戰略目標。江門位于該規劃確立的珠江三角洲海洋經濟優化發展區,該區域是廣東經濟發展基礎最好、發展水平最高的區域。該規劃對江門市寄予厚望,提出了要“重點開發廣海灣集中集約用海區,建設江門銀洲湖等臨海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循環經濟園區”的重大任務。在由廣東省政府制定、經國家發改委同意的《廣東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方案》中,進一步明確了江門市“探索島灣聯動、島海統籌的海洋開發模式,推進川山群島、廣海灣集中集約用海區開發,加快建設江門銀洲湖等臨海先進制造業基地,打造具有領先水平的現代海洋產業集聚區”的試點要求。江門市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了“三邊”發展戰略,要求“以海洋資源優勢推動海洋經濟發展”。《江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以海陸統籌開發為方向,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港珠澳大橋和深中通道的規劃建設將大大拓展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空間,進一步推動江港澳和珠中江的海洋經濟區域合作。國家、省和市海洋經濟發展戰略和措施的疊加效應,將成為推動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
另一方面,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挑戰。相對珠江三角洲其他地市,江門市海洋經濟總量還不大,整體實力還不強,海洋產業結構有待完善,在國際、國內資本、市場、技術、人才競爭日趨激烈的大背景下,沿海地區海洋產業同構化突出的問題將進一步加劇地區激烈競爭局面,海洋產業結構調整的壓力和難度將加大;海洋資源和區位優勢還未得到充分發揮,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總體水平偏低;海洋科技創新能力有待提高,海洋科研機構和科技人才缺少;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資源環境的制約將逐步加大,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海洋防災減災任務將更加艱巨。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提出“沿海邊”發展戰略的要求,以加快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海洋經濟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實力為導向,以建設臨港產業集聚區為重點,推進島灣聯動、江海聯動開發,優化海洋經濟結構和空間布局,加強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生態保護和海洋綜合管理,積極構建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發展協調、生態友好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努力把江門建成我國重要的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廣東省島灣聯動和江海聯動開發試驗區、集中集約用海示范區、粵港澳重要的優質生態休閑生活區,建成海洋經濟強市。
(二)戰略定位。
根據國家海洋經濟發展戰略,按照《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的要求,結合江門市的實際,科學確定江門市海洋經濟的發展定位。
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示范區。以江門新會經濟開發區、臺山廣海灣工業園區為支撐,加快銀洲湖、廣海灣深水港的建設,重點發展以裝備制造、造船等先進制造業及濱海能源、現代物流業等為主的臨港工業。加快形成銀洲湖——廣海灣臨港產業集聚區,使之成為全國重要的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
島灣聯動和江海聯動開發試驗區。重點推進廣海灣、鎮海灣與上、下川島的基礎設施、產業和城鎮的聯動發展,形成海灣和海島開發的綜合效益。促進產業沿江、沿海布局,沿江、沿海產業配套和聯動發展。依托西江下游出海航道和沿海港口,大力發展江海聯運,使之成為廣東省島灣聯動和江海聯動開發試驗區。
集中集約用海示范區。充分利用廣海灣灘涂資源豐富的優勢,實施科學圍填海,拓展發展空間,綜合考慮產業發展、濱海新城建設、生態建設等多方面的需求,進行高質量的規劃布局,使廣海灣成為廣東省集中集約用海示范區。
粵港澳重要的優質生態休閑生活區。加強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促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積極發展生態休閑旅游。抓住港珠澳大橋建設的契機,加快旅游資源整合,加強與粵港澳的旅游合作,推動濱海旅游業快速發展。加快融入珠三角1小時優質生態生活圈,使江門成為粵港澳重要的優質生態休閑生活區。
(三)基本原則。
堅持轉型發展。加大“科技興海”力度,加快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促進海洋開發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促進海洋經濟增長從數量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增強海洋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堅持綠色發展。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堅持節能減排,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合理開發海洋資源,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積極發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使海洋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堅持統籌發展。注重海陸一體,統籌海域、海岸帶、沿江及腹地開發建設,實現海陸資源互補、布局互聯、產業互動,充分發揮港口的龍頭帶動作用,統籌港口、產業、城鎮化建設,形成海陸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新格局。統籌規劃沿海、沿江兩大區域發展,推動江海聯動。充分發揮島嶼、海灣的區位優勢,推動島灣聯動、島海統籌開發。
堅持集約發展。選擇區位條件優越的濱海地帶若干區塊或海島進行產業集中布局,發展若干規模大、技術先進、輻射帶動力強的臨海產業基地,實施設施共享,產業互動,提高單位岸線的使用效益。依據海洋產業集聚條件,發展配套的上、下游產業,建立起相應的產業鏈,促進海洋產業集群發展。
堅持特色發展。立足于江門的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發揮比較優勢,錯位發展、差異化布局,科學定位主導產業,鞏固壯大傳統特色產業,再創新興特色產業,形成特色明顯、優勢突出的海洋經濟區域發展新格局。
(四)發展目標。
到2015年,海洋經濟實力明顯增強,達到全省中上游水平。海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空間資源配置合理、科教支撐體系較優、海洋生態環境良好、體制機制靈活,海洋經濟在地區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提升,基本建成海洋經濟強市。
海洋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十二五”期間,全市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8%以上,到2015年達400億元以上,占全市生產總值的15%左右。海洋三次產業結構進一步調整優化,海洋經濟綜合實力、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提升。
海洋經濟轉型走在前列。海洋產業結構、空間布局調整優化取得實質性進展,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和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基本形成。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達到30%以上。海洋經濟核心競爭力明顯增強。
海洋生態建設全省領先。陸源污染和涉海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0%以上。海洋生態敏感區和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系統修復取得顯著進展。為共建珠三角優質生活圈提供有力支撐。
海島綜合開發取得成效。海島綜合開發和保護步伐加快,形成定位清晰、導向明確、功能協同的海島開發新格局。海島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形成海陸統籌、島海聯動、便捷高效的現代化綜合交通網、供水、供電、通訊網等。
海洋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初步建成海洋防災減災體系、海洋管理技術支撐體系、海洋信息服務體系和海洋科技創新及技術推廣體系。
到2020年,全市海洋生產總值達到1000億元,海洋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形成特色鮮明、核心競爭力強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的比例達40%以上。海洋經濟科技貢獻率進一步提高,海洋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海洋綜合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全面建成海洋經濟強市。
三、優化海洋經濟空間布局
根據江門市現有產業基礎與發展潛力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充分發揮獨特的區位優勢和土地后備資源優勢,加速實現區位優勢向競爭優勢轉變、資源優勢向產業優勢轉變、后發優勢向發展優勢轉變,遵循“集約布局、集群發展、海陸聯動、生態優先”的基本思路,優化海洋產業布局,科學配置要素資源,充分發揮各區域比較優勢,準確定位主導產業,發展特色產業和配套產業,形成協作配套、錯位發展、特色鮮明、重點突出的海洋經濟空間布局。著力構建“一湖二島三灣”的海洋經濟空間布局。
加快培育發展海灣、海島城鎮,以沿江、海灣、海島城市為節點,形成河-灣-島縱向發展主軸,連通沿江主城區、銀洲湖、廣海灣及川島海域,北延廣佛中、南拓南海。以沿海高速公路、鐵路等通道為軸線構成橫向發展軸,連通東部的黃茅海河口灣、中部的廣海灣、西部的鎮海灣,向東經港珠澳大橋溝通港澳,接受港澳的產業轉移,資金流、物流、人流和信息流,向西連接粵西沿海,發揮珠三角向粵西輻射的橋頭堡作用。促進海洋產業沿“二軸”的布局發展。推進形成銀洲湖、廣海灣等重點海洋經濟區。
(一)打造銀洲湖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
以加強資源整合和優化開發為導向,做優做強海洋產業,重點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加快構建銀洲湖港口群,推進雙水、古井、崖門等作業區的建設。推動鐵路、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形成便捷通暢的港口集疏運體系。加快臨港先進制造業的布局和建設,重點發展裝備制造、濱海能源、造船、精細化工等先進制造業,加強金融和信息服務支撐,積極發展現代港口物流業。努力把銀洲湖打造成為我國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
(二)重點推進上川、下川兩島的開發。
加快川島濱海旅游業發展,努力建設
(三)加快三灣臨海經濟帶的建設。
黃茅海臨海經濟帶。重點發展濱海旅游業、海洋生物制藥業和海水生態養殖業,適度發展清潔能源產業,加快推進銀湖灣生態旅游區建設,構建黃茅海生態旅游區,東部海水生態養殖帶和西側清潔能源產業帶。合理保護和利用黃茅海西灘灘涂資源,集約高效利用圍墾土地資源,提高圍墾土地的綜合效益。
廣海灣臨海先進制造業帶。加快深水港開發建設,重點發展裝備制造、濱海能源、造船、港口物流、環保等產業。大力發展高能效、低污染的大型火電和核電以及能源儲備,構建珠三角綜合能源基地。
鎮海灣臨海經濟帶。重點發展生態旅游業和生態漁業,構建鎮海灣生態旅游區和西部海水生態養殖帶;積極發展港口物流業,適度發展船舶修造等臨港工業,培育發展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洋功能食品業等新興產業;規劃建設臺山西南工業園,承接新財富工業園產業鏈延伸;擴建恩平港區,布局發展汶村、北陡港口碼頭區。
四、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充分發揮港口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快發展臨港先進制造業,強化園區、基地和企業的載體作用,促進產業集聚。做大做強海洋主導產業,改造提升海洋傳統產業,積極培育海洋新興產業,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一)優化發展現代海洋漁業。
調整發展海洋捕撈業。嚴格控制近海捕撈強度,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轉移一批”的原則,加快海洋捕撈產業結構、作業結構和技術結構調整。大力發展遠洋漁業,加大深海漁船建設力度和遠洋漁場開拓,推進淘汰木質小功率漁船、建造鋼質大功率漁船,建立若干支裝備先進、適應深海作業的現代捕撈船隊和1-2個現代捕撈基地,推動南海資源開發,增強獲取國際漁業資源的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突破發展海水養殖業。按照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的總體思路,加快轉變海水養殖發展方式,著力改善海水養殖基礎設施,全面推進健康生態養殖。積極推進牡蠣、對蝦、青蟹等主導品種向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方向發展,建立一批無公害、標準化養殖示范基地,形成優勢水產品產業帶。積極發展深藍漁業,規劃建設川島深水網箱養殖產業園。
加快發展海產品精深加工業。加快開發和引進海產品精深加工的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擴大精深加工產品,提高水產品精深加工比例。積極培育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和名牌產品。規劃建設崖門、廣海、川島等一批水產品精深加工區。大力推進水產品交易市場與信息化平臺建設,加快發展水產品流通業以及其它服務業。
鼓勵發展特色休閑漁業。大力發展集體驗漁家風情、海上垂釣、旅游觀光、休閑度假、餐飲娛樂等為一體的休閑漁業,加快漁港漁村建設改造,挖掘漁文化資源,發展多元化、精品化休閑漁業。建設休閑漁業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上規模、有特色的休閑漁業企業,延長漁業產業鏈,擴展漁業內涵。
加強漁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漁港、海洋漁業安全通信網等漁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將沙堤漁港建設成為國家中心漁港,將橫山漁港建設成為國家一級漁港。加快崖門漁港二期工程、廣海漁港一期工程建設步伐。
(二)突出發展海洋交通運輸業和港口物流業。
加快港口和航道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層次清晰、分工協作、功能明確、布局合理的港口體系。大力發揮銀洲湖港區作為珠江西岸崖門出海口港口群組成部分在珠江水系出海門戶中的航運樞紐作用。加快推進疏港鐵路、高速公路建設,完善港口集疏運系統,擴大集疏運能力。積極拓展港口的航運服務、商貿、信息、物流、金融服務、臨港工業等功能,建設現代化多功能的港口。采取優惠措施吸引國內外船公司到江門注冊,組建和發展大型商業船隊,推進海運船舶大型化、專業化發展。發展和優化航線航班結構,鞏固現有內貿直達航線,發展近遠洋航線。構建航運綜合信息服務平臺,促進航運業發展。
加快培育和引進現代大型物流企業,加強與央企及國際著名物流運輸企業的合作,積極發展第三方物流、保稅物流和物流金融服務,加強物流園區和專業市場建設,積極申報和建設依托沿海港口的保稅物流園區,推進江門銀洲湖物流基地、廣東煤炭集散基地、廣海灣魚塘港物流園區項目建設。
(三)提升發展海洋船舶工業。
加快高附加值船舶及裝備基地建設,加強船舶設計、制造和船舶配套產品的開發和應用。推進修船產品優化升級,提高大型化、高技術、高附加值及海洋工程船舶的維修能力;提升各類型船舶的拆解業務;發展船舶的改裝業務和保養業務。規劃建設銀洲湖廣東省船舶配套產業基地。盡快形成船舶建造、維修、拆解和配套的產業鏈。以雙水拆船、南洋船舶、豐順船舶等大型骨干企業為龍頭,以建造中型雜貨船舶、特種船舶和中高檔游艇制造為重點,建成廣東省中小型船舶和游艇制造業基地。扶持發展民營造船企業,推進船舶企業聯合、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修造船企業。
(四)扶持發展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
清潔能源產業。大力發展以核能、天然氣、風能等為代表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繼續發展高效、低能耗的大型骨干火電和熱電聯產機組、煤制氣發電機組、天然氣發電機組,構建先進的濱海能源產業體系。重點推進臺山核電、臺山電廠8號、9號機組、新會電廠、雙水電廠、近海風電等重大項目建設。
海洋裝備制造業。以銀洲湖、廣海灣為重點,堅持自主創新與國內外合資合作并重,著力發展高技術專用船舶、核電設備、交通設備、石油鉆采專用設備制造等,培育發展風電設備、海洋環保設備制造等,提升技術集成和設備成套化水平。
海水綜合利用業。加快發展和引進海水綜合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依托臺山核電、臺山電廠的水處理先進工藝,加大對海水的直接利用技術研究,提高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循環冷卻技術水平。結合濱海城鎮和海島居住區建設,將海水直接應用于大生活用水,在川島等地試點建設海水淡化工廠。
海洋生物醫藥業。加強海洋生物產業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快海洋生物技術引進和產業轉化,提高海洋生物醫藥制造產業化水平、壯大產業規模。規劃建設海洋生物科技研發和產業基地。探索設立海洋生物產業引導基金,加強培育海洋生物醫藥生產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海洋生物企業落戶江門。
海洋生物育種及健康養殖產業。培育發展海洋生物育種業、現代海水健康養殖業。重點發展海洋生物育種產業,加強雜交、細胞工程、基因工程等技術在育苗中的應用。建立良種檢驗檢疫制度,促進海洋生物育種產業的持續發展。加強人工魚礁的建設和管理,推進建設“海洋牧場”。
(五)打造高端濱海旅游業。
充分發揮江門市“灣、島、灘、漁、景、泉”等資源優勢,大力提升交通、賓館、文體等旅游基礎設施,加強海陸旅游資源的融合,打造陸海相接的精品旅游線路,推動濱海旅游業快速發展,重點建設新會沿海、臺山沿海、川島三大旅游組團。大力開發休閑度假旅游項目和游艇、水上運動、漁家樂、工業觀光、科普教育等各類特色旅游項目,形成以濱海休閑度假為核心,水上運動、濱海觀光、漁家文化等為補充的多層次濱海旅游體系,使江門成為國內著名、國際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銀湖灣組團。依托山地景觀、銀洲湖入海水道、銀湖灣濕地公園、游艇度假區、古兜溫泉、南宋文化等資源,進行資源整合,打造新會沿海旅游組團。融合開平碉樓、新會小鳥天堂等旅游景點,打造潭江-銀湖灣旅游精品線路。利用地緣與文化優勢,以港珠澳大橋為紐帶,構建粵港澳旅游合作服務平臺。以銀湖灣用海總體規劃獲得國家海洋局批準為契機,完善升級區內基礎設施,積極發展生態休閑、度假休閑、游艇休閑、水上運動、農漁觀光體驗、科普教育等旅游功能,推進游艇旅游度假區、東方陽光帆船港等項目的建設,將銀湖灣打造成為珠三角品牌生態休閑旅游基地。
廣海灣組團。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為軸線,以僑鄉觀光、度假、生態旅游為特色,構建臺山沿海旅游風景帶。廣海灣重點提升和完善赤溪海角城度假旅游區設施,推進海龍灣旅游度假區項目建設,策劃、包裝亞洲最大火力發電廠國華臺電和臺山核電工業觀光產品,發展南灣漁港休閑漁業,建設海產加工品旅游手信市場,鎮海灣以東南亞風情村僑居地的文化、民俗、風味美食等為特色,開發海上泥灘康體、娛樂項目,打造浪漫多彩的東南亞歸僑村觀光旅游點;加快汶村神灶海上溫泉建設進度,利用溫泉和海水、優質泥灘、紅樹林等濕地資源,建成高檔次、富有特色的生態療養旅游基地。建設浪琴灣、黑沙灣集休閑度假、觀光、康體、美食于一體的綜合性度假觀光旅游區。
川島組團。依托體量適中、5S資源、生態環境、地理區位等核心優勢,形成集海洋文化、休閑運動、海島養生、時尚生活、主題娛樂、海島度假等功能于一體的海島旅游目的地。進一步完善上川島飛沙灘、下川島王府洲等主要景區景點的旅游服務功能,高水平規劃建設上川島金沙灘國家旅游度假區、海島森林生態旅游區、下川島大灣等一批精品景區,把川島建設成為國家
(六)培育發展新型海洋服務業。
海洋信息與技術服務業。建立海洋信息系統,發展“數字海洋”,提供海上通信、海上氣候、海洋資料及信息管理服務等。積極培育壯大信息服務企業,促進海洋信息服務向企業化和網絡化發展。扶持發展涉海企業投資、涉海法律與公證、涉海財務及稅務、涉海咨詢、涉海知識產權等海洋信息與技術服務業。
海洋金融服務業。建立適應海洋產業發展的金融環境,引導金融機構為海洋產業服務。建立適應海洋產業高風險性的海洋保險體系,設立海洋高技術產業化風險投資基金,為海洋產業提供風險投資服務。支持銀行等機構建立中小企業的信貸評價體系和以高新技術、專利等為抵押的信貸創新。圍繞海洋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航運、物流金融、旅游金融等服務,積極發展船舶融資、航運租賃、金融倉儲、航運結算等金融服務。
海洋商貿服務業。依托江門市海洋特色產業,加強海洋產品市場開發,促進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融合,提升海洋產品服務水平,打造區域性海洋產品和生產資料貿易中心。
五、完善海洋基礎設施網絡
根據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的階段目標,適度超前地配套建設交通、電力、供水、通訊、防災減災等基礎設施,為海洋經濟的長遠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一)建設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網絡。
完善高速公路體系。加快江羅高速、中開高速及新會支線、江番及江珠高速北延線等高速公路建設,加快環銀洲湖快速公路建設,開展高欄港北延線、江肇高速南延線、港珠澳大橋江門側連接線的規劃建設。
加快發展鐵路體系。加快廣珠鐵路及廣珠鐵路古井南站、江門至南沙鐵路建設,加快西部沿海鐵路、廣佛江珠城際軌道的規劃建設,促進江恩城際軌道前期工作。規劃建設廣珠鐵路至新會港區、臺山廣海港區的鐵路支線。
構建水路運輸體系。整合江門市港口資源,優化港口布局,推進港口分工協作,加快深水化、專業化、大型化的港口碼頭以及航道、防波堤、錨地、導航設施等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引導貨主碼頭的建設。構建由鐵路、公路、水路等多種方式組成的港口集疏運系統。推進銀洲湖、廣海灣等港區建設,加快廣海灣港區5 萬噸級以上沿海航道及深水港區建設的前期工作,促進崖門3萬噸級出海航道動工建設,推進恩平港3000噸級碼頭建設和航道疏浚工程,適時開發川島大灣、烏豬洲等深水港口資源。
(二)加強沿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
充分利用優良港口條件,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強化能源保障,優化能源結構。結合煤運港口的建設,合理布局沿海大型煤電,推進超臨界火電建設。大力發展核能、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構建能源儲運體系,推動省級油氣儲運基地、銀洲湖煤炭集散基地建設。進一步優化電網建設,發展超高壓、智能電網和綠色電網。推進珠中江區域管道燃氣工程建設,加快城鄉燃氣網建設和改造。
(三)推進城鄉公共設施建設。
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沿海道路、橋梁、供水、供氣、防洪、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強化通道、網絡及樞紐建設,優化交通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間有效銜接。改善沿海城市間道路交通條件,完善沿海村鎮聯網公路建設,加強對外交通與內部道路的銜接。努力改善沿海村鎮飲水、人居環境條件。加強水源與供水工程規劃建設,滿足沿海發展對淡水的需求。制定沿海三廢排放與處理發展規劃,加快沿海污水處理廠與垃圾處理場建設。
六、加強海洋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
堅持科教帶動,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深化海洋科技教育體制改革,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為海洋經濟加快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構建海洋科技自主創新體系。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業,構建海洋科技自主創新體系。加快建設海洋基礎研究與高科技研發平臺、海洋公共服務與科技孵化平臺、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與培訓基地。加強與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合作,吸引海洋科研院所到江門落戶或參與研發。支持高校和科研機構在江門設立海洋科研基地,建立省級乃至國家級重點涉海實驗室等。爭取國家和省支持五邑大學和相關科研機構加強海洋學科建設。鼓勵市內外企事業單位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共建海洋科技孵化器、共性技術研發平臺等。
(二)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
加快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和產業化,組織實施一批重點海洋科技攻關和海洋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爭取國家和省在江門建設一批海洋科技成果中試基地和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對自主擁有、購買、引進的專利技術等進行轉化,不斷提升海洋產業創新能力。
(三)加強海洋科技人才引進和培養。
密切結合海洋經濟發展對人才的實際需求,引進、培養與海洋產業發展相協調的素質優、層次高、結構合理的人才隊伍。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機制,為人才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設立人才培養、引進、鼓勵、創業專項資金,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和社會多元化的人才發展投入機制。廣招中高層次海洋人才,鼓勵和支持人才向沿海地區流動。發展海洋類繼續教育,深入開展崗位培訓、預備勞動力培訓等教育培訓。
七、實施海島的科學開發和有效保護
立足于海島的區位條件,加強海島的分類管理、科學開發和有效保護。以政府為主導,引入市場經濟手段,統籌協調、因地制宜,通過整體規劃與有序推進相結合,實現海島管理規范化、開發主體多元化、開發模式靈活化、開發效益綜合化。
(一)推進海島資源的科學開發。
在保護好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重點推進上下川島、烏豬洲、漭洲島、大襟島、盤皇島等海島的資源科學開發,形成綜合利用島、港口物流島、海洋旅游島、海洋科教島、現代漁業島等主體功能島。
推進海島多方位開發,打造綜合利用島。主要包括上、下川島。重點發展高端濱海旅游業、港口物流、現代海洋漁業、生態農林、海洋能等產業。優化海島空間功能布局,推進海島城鎮建設。通過規劃建設上、下川島連島通道,實現島間的開發協調和資源互補,增大經濟開發的容量和綜合效益。加快島內公路網建設,建設溝通島內港口與開發區之間、旅游景點之間、居民點之間的通道;加快連接島嶼與外界的通道建設。改善海島客貨運輸條件,提高島上客運車隊的疏客能力。加快漁港建設,形成島嶼、海灣各級漁港相配套的體系。
推進深水岸線開發利用,打造港口物流島。主要包括烏豬洲及附近的洲仔、銀豆排、甩洲等海島。堅持“深水深用、淺水淺用”原則,開發30萬噸級以上超大型深水港口,發展原材料和成品中轉、倉儲和運輸服務。
推進海洋旅游發展,打造海洋旅游島。主要包括漭洲島及其附近的桂釘島、黃埕島、雙石礁,以及坪洲、墨斗洲等島嶼。加強海島植被、淡水保護,加快完善海島基礎設施,開辟旅游航線,形成江門地區新的海島旅游目的地。重點發展濱海度假、海洋觀光、森林生態等旅游產品。
推進海洋探索,打造海洋科教島。主要包括大襟島,及小襟島、大排等海島。重點發展海洋科研、考察,建立海島科研、實驗基地,開展海洋氣象和海洋環境觀測。加強海島及周邊海域生態保護,發展生態旅游。
(二)加強海島資源的有效保護。
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抓緊研究制定《海島保護法》相關配套制度。加快推進實施海島保護規劃,實現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保護和海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強化有居民海島生態保護,防治海島污染,優化開發方式,改善人居環境。保護海島典型生態系統、珍稀物種、沙灘、植被、淡水、自然景觀和歷史遺跡等,維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平衡。加強上川島獼猴自然保護區、中華白海豚自然保護區、鎮海灣海島周邊紅樹林濕地保護區、烏豬洲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等海島及周邊自然保護區建設。實施大帆石領海基點所在海島生態修復。科學劃定無居民海島主體功能,有序推進對列入國家海島開發名錄的無居民海島的適度開發。
八、加快銀洲湖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
按照《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和《廣東海洋經濟發展試點方案》中有關江門的戰略定位,將擇優發展臨港先進制造業作為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重點,努力將銀洲湖打造成為國內一流、世界先進的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
(一)優化發展臨港工業重點行業。
裝備制造業。壯大交通運輸裝備制造業的規模和實力。大力發展軌道交通車輛修造業,打造廣東軌道交通產業園區。做大做強機械裝備及電子設備制造。
海洋船舶工業。以傳統的修造船為基礎,積極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的建造和維修,形成集造船、修船、拆船以及船務配套于一體的上下游完整產業鏈。重點發展中小型船舶、特種船舶、中高檔游艇制造,推進船舶配套產業發展,加快建設廣東中小型船舶及配套產業基地。
精細化工。大力發展低污染石化中下游產品和液體化工品,充分發揮銀洲湖被省列入石化產業帶以及古井、沙堆作為江門市危化專區的定位優勢,重點打造精細化工產業園區,力爭將精細化工產業園區升級成為省級園區。
紙及紙制品產業。按照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適度控制紙業產能規模,推動造紙技術升級和產業集聚,優化造紙原料結構、產品結構和技術結構,有選擇地引進資本雄厚、技術先進的大型紙業骨干企業,重點發展中高檔文化用紙、包裝用紙、生活用紙等產品,積極發展包裝印刷制品、紙箱制品等產品,延長紙業產業鏈,做優做強廣東省銀洲湖紙業基地,努力將其打造成全國循環經濟示范園區。
現代物流業。抓住港珠澳大橋、廣東西部沿海鐵路、廣佛江珠輕軌和江恩城際輕軌等一批重點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契機,高起點地構建具有先進水平的現代物流體系,培育和組建重點物流企業,大力推進現代物流業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加快港口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天馬港區配套,加快二期萬噸級泊位建設;加快紙業基地萬噸級碼頭建設,啟動古井深水港區的立項前期工作;推動崖門3萬噸級出海航道的建設,遠期規劃將其提升至5萬噸級深水航道。以港口物流為核心,做好水路、鐵路、公路等運輸方式的對接,積極發展江海聯運、海鐵聯運、公水聯運。努力把銀洲湖建設成為服務粵港澳、溝通粵西的珠三角西部重要物流中心。
(二)推進臨港工業集約化發展。
盡快編制《銀洲湖區域用海規劃》,推進臨港工業建設項目集中集約用海,推進產業集中、集聚和集群化發展。
推進產業集中。以國家級和省級工業園區為載體,推進裝備制造業、造船、精細化工、紙及紙制品產業等臨港工業的空間集中,實現臨港工業園區化。
促進產業集聚。推進各級各類開發區和重點園區的整合提升。推進產業融合發展,增強研發、信息、標準、營銷、包裝、配送、金融等服務功能。鼓勵中小型企業為大型企業配套服務,提高生產專業化水平。推進臨港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的融合發展,延長產業鏈。
打造產業集群。以園區為基本載體,優化布局、整合資源、推進融合,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供應鏈,形成特色鮮明、產業關聯度大、競爭能力強的臨港產業集群。
(三)大力促進循環發展。
以紙業基地、拆船基地建設作為主要抓手,推進銀洲湖循環經濟發展。開展“電廠—造紙企業”能源、資源循環利用模式,支持新會雙水電廠提高機組總裝機容量,增強電廠供熱、冷、水、電能力。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大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加強對廢紙采漿后脫墨污泥和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綜合利用,建立“零排放”、生態型產業鏈。
九、推動廣海灣集中集約用海區建設
充分利用廣海灣灘涂、港口、直購電等資源優勢,位于縱向發展軸與橫向發展軸交點的區位優勢,高端規劃,高層推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港工聯動、輕重并舉和港-區-城一體化布局。積極發展現代先進制造業,實施大項目帶動戰略,推進廣海灣整體建設。
(一)推行科學圍填海。
按照“科學、適度、適時、有序”的基本原則,有計劃地進行圍填海,實現廣海灣灘涂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國家海洋局批復的《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遵循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合理安排圍填海工程實施進度。推行連片組團式圍填海,鼓勵采用挖入式、多突堤式等圍填海新方式。按照規劃的功能定位和布局,確定規劃區內用海項目的建設內容、選址、用海方式和規模,提高單位岸線和用海面積的投資強度。
(二)推進先進制造業合理布局。
加快深水港口建設,合理安排專用碼頭與公用碼頭。依托港口發展臨港產業,積極發展加工制造業。通過大型企業的進入、主導產業的建立誘導更多的前、后向關聯產業在本地區聚集。
重點發展裝備制造、濱海能源、造船、環保及物流倉儲等產業,積極發展航空產業及海洋工程裝備等配套設備制造業。以核電輔助裝備制造為重點,打造臺山清潔能源(核電)裝備產業基地。推進臺山核電和臺山電廠8號、9號機組的建設。布局魚塘港、海宴鎮和川島港口物流園區。
中長期結合國家的產業布局及烏豬洲三十萬噸級深水港的建設,積極引進高端重化工業項目。
(三)推動濱海新城建設。
推進“港-區-城”一體化建設,按照“以港促區,以區興城”的發展思路,分期開發。加快公用深水港建設,推動濱海新城建設,集聚產業、交通、金融、信息、人口等要素,以城鎮化推動產業化。大力發展臨港產業,構建臨港工業區。將廣海灣打造成為江門的城市副中心,成為帶動江門、輻射粵西、服務泛珠的重要交通樞紐、新興海洋產業基地和宜業、宜居、宜游的濱海新城。
十、推進島灣聯動、江海聯動發展
以原有沿江城市為基礎,推動廣海灣濱海新城和川島海島港口新城的建設,構建新的增長極,形成濱江城市、海灣城市和海島港口城市為龍頭的小型城鎮體系,以江、灣、島城市為節點構建自北向南的縱向發展主軸,促進生產要素、人口等沿主軸由沿江向海灣、海島的轉移,形成沿江、海灣和海島三大產業區。沿江老城區以服務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為主要發展方向,提升傳統產業,海灣、海島以發展大港口、大工業為主要方向,培育海洋新興產業。
(一)推進島灣聯動開發。
發揮廣海灣、鎮海灣與川島空間相鄰、資源互補的優勢,以灣連陸,以島通海,形成組合優勢,推進島灣聯動開發。
做好基礎設施對接。加強島灣、島島間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基礎設施的對接。規劃建設島連陸工程,推進開展島連陸工程的選址和建設方案等前期工作。充分發揮廣海灣、川島、烏豬洲等作業區的區位優勢,發展島灣聯運。近期以開發廣海灣作業區5萬噸級碼頭泊位為主,遠期視后方臨港產業發展和連島通道建設情況適時開發川島和烏豬洲深水港口。廣海灣作業區在服務后方臨港工業的同時,為將來的川島和烏豬洲深水港區提供中轉服務。
實施產業聯動發展。近期臨海產業布局以廣海灣為重點,川島視連島通道建設情況作為遠期的布局空間。做好濱海能源、裝備制造、濱海旅游、海洋漁業等產業的協調發展。通過灣島聯動,構建火電、核電和風電等組成的濱海能源產業體系。整合海灣、海島旅游資源,構建海灣、海島特色兼備的海洋旅游體系,打造環廣海灣、鎮海灣,連接川島的島灣旅游組團。川島重點發展遠洋漁業和深海網箱養殖,布局遠洋漁業基地,黃茅海、鎮海灣和廣海灣重點發展灘涂和淺海養殖,以及近海捕撈、加工和流通,形成近、遠洋捕撈相結合,灘涂、淺海和深海養殖相結合的島灣漁業體系。
促進城鎮聯動發展。以基礎設施、產業聯動發展為推力,促進濱海和島嶼城鎮的聯動發展。以廣海鎮和赤溪鎮為基礎,加快建設集先進產業、濱海景觀休閑和近海高尚生活為一體的廣海灣濱海新城。以旅游開發和港口開發為切入點,將川島鎮打造成為以海島觀光休閑、遠岸高尚生活區為主的生態旅游城鎮,并結合港口開發建設,規劃建設港口新城。
(二)推進江海聯動開發。
充分發揮江門市濱江臨海的優勢,統籌規劃沿海、沿江兩大區域發展,引導生產要素跨區域合理流動、有效集聚,推動產業沿江臨海布局。統籌推進沿江臨海地區基礎設施、產業、城鎮等聯動發展。
推進基礎設施聯動發展。加快高速公路、鐵路、軌道交通、航道等從沿江向沿海伸延、對接。充分利用西江下游3000噸級出海航道和潭江、勞龍虎1000噸等內河航道的通航條件,積極發展內河運輸、江海直達運輸。加快銀洲湖、廣海灣等沿海港區、西江和潭江沿岸等內河港區的建設,構建內外結合、層次分明、江海聯運的港口體系。
推進沿江沿海產業聯動發展。依托沿江地區行政、科研、教育機構,加強海洋科教服務,扶持建設一批海洋科研中試基地和孵化器,培育發展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支持保障服務。依托沿海優良岸線,加快發展海洋交通運輸及港口物流、濱海能源、海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等海洋產業。促進沿江的重化工業項目向沿海轉移。
推進沿江沿海城鎮聯動發展。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沿江、沿海城鎮,形成濱江、濱海主要功能分區合理、基本定位明確、有機聯系、互補性強的城鎮體系。提高沿海城鎮的產業和人口集聚能力,增強要素集聚和生產服務功能。鼓勵沿海小城鎮依托濱海資源優勢,向特色鮮明、功能獨特、環境優美的濱海小城市發展,成為江門乃至珠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組成部分。
十一、推動海洋經濟區域合作
加強與港澳臺以及珠海、中山、陽江等周邊地區的海洋經濟合作,形成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關系。以橫向發展軸向東溝通珠港澳、向西連接粵西沿海,使江門成為珠三角向粵西拓展的橋頭堡。
(一)加強江港澳臺海洋經濟合作。
充分發揮江門市祖籍五邑的港澳同胞眾多的人緣優勢,按照《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江港澳合作機制,搭建經貿合作平臺,加強江港澳海洋經濟合作。加強與港澳在海洋運輸、港口物流、濱海旅游、海島開發、金融商貿服務、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方面的合作。與香港郵輪母港合作將川島作為停靠點,與港澳臺共同發展區域郵輪經濟。推動海洋企業在深港上市融資和境內外發行海洋債券。利用兩岸直接雙向 “ 三通 ” 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簽署的契機, 大力推進江門與臺灣在先進制造業、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漁業等方面的合作。
(二)推進珠中江海洋經濟合作。
在珠三角一體化的總體框架下,圍繞《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廣東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方案》,推動三市在海洋產業協作、產業功能區整合和重大產業服務平臺共建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推進珠中江海洋經濟融合發展。重點加強基礎設施、海洋產業、海洋文化、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等方面的合作。
大力推進珠中江交通一體化建設。加強軌道、公路、水路等運輸方式的對接。加快軌道交通網絡建設,推進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江珠城際線、斗山至珠海城際線、南沙疏港鐵路、西部沿海鐵路深圳至茂名段等項目的建設。推進中開高速公路、中新一級公路、江番高速及江珠高速北延線、江珠高速公路與港珠澳大橋連接線連接工程、高欄港高速公路北延線等跨界公路項目的建設。
優化海洋產業布局,構建珠中江臨海產業帶。依托現有的產業園區,以臨海工業、旅游業、海洋漁業等產業為紐帶,整合珠中江三市的海洋資源,推進產業配套協作和錯位發展,延長產業鏈,做大做強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能源業、濱海旅游業等產業,以江門銀洲湖、廣海灣,珠海高欄港、三灶用海區和中山東部臨海裝備制造業基地為基礎,打造珠江口西岸臨海先進制造業帶,重點發展船舶、軌道交通、海洋工程等裝備制造業,航空產業及海洋工程裝備等配套設備制造業,石油化工和核電、火電、風電、天然氣等濱海能源產業。整合珠江口西岸旅游資源,重點面向珠三角及港澳臺地區,共同打造“一程多站”的珠江口西岸精品旅游線路。
十二、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修復與資源保護
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的原則,樹立生態海洋、和諧海洋的發展理念,嚴格控制海岸帶的開發,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加強海洋污染綜合治理,推進海洋生態環境修復,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一)加強海洋污染防治。
按照陸海統籌,陸海同防同治的要求,加強近岸海域污染控制。強化入海排污企業污水處理和入海排污口的監督管理,深入推進海岸帶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在廣海灣、鎮海灣、黃茅海等海域實施氮、磷減排試點,探索推進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快沿海城鎮居民、上下川島及其它有居民島的生活污水、垃圾和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水、垃圾處理率。開展農業污染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綜合防治。加強崖門、廣海、沙堤等重點港口和漁港環境污染治理。加強海洋工程建設、海上作業和海洋傾倒區等污染源規范管理,建立海洋重大污染事件通報和污染海區關閉制度,妥善處理廣海灣香港惰性拆建物料。以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為基本特征,積極開展銀洲湖循環經濟試點。
(二)加快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
加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重要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加大對主要入海河流、河口、保護區等典型海洋生態環境的調查研究,建立完善的基礎數據庫,并積極推進海洋環境數據可視化建設。加強重點養殖區保護,禁止海洋開發過程中擠占養殖區。開展海洋生物資源養護行動,加快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等海洋保護區建設,加強川島中國龍蝦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推動江門中華白海豚省級自然保護區升級。按照國家要求開展海洋生態環境修復試點,實施銀湖灣海洋生態環境修復項目。開展江門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繼續開展人工魚礁建設,加強人工增殖放流,建設江濱公園永久性放生臺等一批增殖放流基地,推動休漁放生活動。加大珠江禁漁和伏季休漁制度實施力度。加強海島保護,整治海島生態環境及周邊海域環境;加強沿海和海島周邊紅樹林濕地保護;實施海島淡水資源保護和建設工程。
(三)健全完善海洋防災減災支撐體系。
加快實施崖門國家一級漁港和廣海國家二級漁港建設項目,加快銀湖灣防汛大堤建設和東滘等漁船停泊區(避風塘)改造,加快沙堤中心漁港和橫山一級漁港申報及建設工作,增強防抗臺風、風暴潮、海浪的能力。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在廣海灣、鎮海灣、黃茅海和上下川島建設海洋觀測站點,布設海上浮標、波浪小浮標、潛標。推進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區劃及警戒潮位核定,開展江門歷史海洋災害特征及分布風險區劃研究、重點海域的風暴潮、海浪災害特征研究。啟動海洋預報及災害應急預警系統和服務平臺建設。建立海洋天氣與陸地天氣預報溝通協調合作機制,加強與周邊地區海洋災害應對合作。開展海洋核輻射監測和核應急監測,在臺山建設輻射監測實驗室。
(四)完善海洋環境監測體系。
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基礎能力建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技術資源配置,加強對外交流合作,積極推進縣級監測站建設,在廣海灣、川島、鎮海灣、黃茅海、銀洲湖等重點海域設立或增設監測站點,形成覆蓋全市的海洋環境監測網。加強對近岸海域趨勢性水質、沉積物、入海污染物總量、陸源排污口、重點增養殖區、海濱泳場、赤潮等監測。
十三、保障措施
加強對海洋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從財稅、金融、用海用地、環保等方面加大海洋經濟發展的保障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對海洋工作組織協調,制訂完善加快發展海洋經濟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市海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作用,完善綜合協調、目標考核和工作推進機制,強化對海洋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以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實。縣(市)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研究制訂落實海洋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加強相互溝通協調,強化考核監督,共同推動海洋事業發展。加強海洋執法隊伍和裝備建設,推進海洋與漁業執法基地建設。海洋與漁業執法所需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在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中加大對江門市支持力度。爭取將江門市上繳的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以轉移支付或其他形式支持江門市海洋事業發展。認真落實國家現有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市縣財政對海洋公益性事業投入的增長機制。對列入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海洋產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環保項目、節能節水項目,給予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市財政建立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海洋公益性基礎設施、海洋科技研發、海洋新興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項目建設。有效整合市級相關部門各類涉海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突出重點,更好滿足海洋經濟發展需要。沿海縣(市)區要統籌財力,切實加強對本地海洋經濟發展的財政資金支持。
(三)拓寬融資渠道。
探索設立海洋經濟相關政府創投引導基金,鼓勵和支持國內外各類資金依法投資海洋經濟,扶持民間資本進入海洋經濟領域。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海洋經濟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信貸資金投放力度。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采取項目貸款、銀團貸款等多種模式,優先滿足海洋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海洋服務業等的資金需求。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船舶、海域使用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支持涉海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鼓勵符合條件的涉海企業在境內外發行股票融資。支持爭取設立金融創新示范縣(區)試點,擴大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試點。
(四)強化海洋綜合管理。
加強運行管理。建立江門市海洋經濟統計、運行核算與運行監測評估體系,全面掌握海洋經濟的運行情況,實施海洋經濟運行情況定期發布制度,及時提供海洋經濟運行數據和評價分析資料,為海洋保護、開發和海洋經濟管理、決策提供服務。
完善法規體系。規范海洋開發秩序,認真執行海洋功能區劃制度,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相關法規體系,結合江門實際和海洋開發新形勢,制定出臺《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細則。制定和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條例》、《海洋功能區劃實施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體系,為海洋強市戰略提供法律保障。
規范項目審批。規范各類涉海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實行海域使用審批制度、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和污染控制排放制度,規范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加強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堅決制止亂用海、亂填海、亂傾廢行為。強化項目建設過程的監督管理。優化審批方式,推行并聯審批、網上審批,不斷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和水平。
提高執法水平。加大海洋執法力度,加強海監、漁政等海洋執法力量建設。強化執法隊伍和機構建設,改進海洋執法裝備和手段。增強海洋綜合管理部門的綜合協調能力。
(五)落實產業園區政策。
進一步完善涉海產業園區政策,降低企業用地、用電、用工等生產成本。切實減輕園區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負擔,除國家和省規定統一征收的稅費外,推行“零收費區”的做法,不再對入園企業征收任何地方性收費。現有涉海產業園用海按照區域用海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論證、統一環評、統一海域使用權、統一用海排污權。推動科技含量高、外向程度高、發展潛力大的產業和企業在園區落戶。積極爭取在符合條件的園區設立出口加工區和保稅物流中心。
(六)完善用海用地政策。
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海洋開發工程項目經核準后可先行用海。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大力推進集中集約用海,對規劃確定集中集約用海區域的建設用海項目實行整體規劃、統一論證。堅持科學用海,探索區域性集中集約圍填海管理模式,引導采用透水式和高樁式用海方式,鼓勵人工島式、生態式圍填海。加快用海項目海域使用市縣級審批進程,實行海域使用并聯審核機制,項目用海的海域使用論證、環境影響評價、洪水影響評價等同時進行。推進海域資源市場化配置,積極開展海域使用權招拍掛。探索海域使用管理“直通車”政策,允許依據《海域使用權證書》代替“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規劃建設許可和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加強土地要素保障。優化沿海地區用地布局和用地方式,科學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和開發強度。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批后監管工作,建立健全評價考核和獎懲激勵機制。開展海域使用權證所涉及的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分階段實施、出讓金分批繳付試點。
附件:1. 江門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2011-2020)重點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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