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則同意臺山市上川島至隆文 220KV 輸電線路工程(以下簡稱項目)的用海選址、用海方式、面積和用途。項目位于臺山市上川島西側海域,用海類型為工業用海中的電力工業用海,用海方式為其他用海中的海底電纜管道用海,用海總面積應控制在 29.6296 公頃以內,實行海域立體分層設權,用??臻g層為海床和底土,用于建設 1 回 220KV 送出海底電纜。 二、項目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已通過專家評審并修改完善形成報批稿,可作為項目用海審核的依據。 三、項目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非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有限人為活動,正式申請用海前需按規定逐級報省人民政府出具“項目符合生態保護紅線內允許有限人為活動的認定意見”。 四、項目正式申請用海前需根據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確定的利益相關者,妥善處理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簽訂相關協調意見或協議。 五、根據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規規定,你公司可按規定申請項目核準。項目核準后,請及時依程序報送用海申請。項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權不動產權證書之前,嚴禁擅自開工。 六、本用海預審意見有效期為兩年,自印發之日起計算,到期自動失效。在有效期內,如項目用海選址、用海方式、面積及用途等發生改變的,應當重新提出用海預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