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林業局廣東省財政廳廣東銀保監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保險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為加強我市野生動物危害預防控制和風險保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以下簡稱“野生動物”)造成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依法得到賠償,開展本項目采購。
二、項目名稱、項目金額
(一)項目名稱:江門市自然資源局野生動物傷害政府救助責任保險項目。
(二)項目總金額:10.5萬元(大寫:壹拾萬伍仟元整)。該費用為人民幣含稅全包價,包括本項目所涉及的保費、各種稅費以及保險生效期內不可預見費用等一切費用。
三、保險內容
(一)保險責任:投保野生動物傷害政府救助責任保險。承保區域為江門市的蓬江區、江海區、開平市和恩平市行政區域范圍,保險期限為1年。在保險期間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承保區域內,遭受野生動物傷害導致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無法找到責任人或者責任人無力賠償,對被保險人依據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的死亡、傷殘救助金、醫療費用及財產損失補償金,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二)賠償限額要求:保單累計責任限額不低于350萬元。
(三)保險期限:保險期為1年,具體起始時間以保險單約定為準。
四、結算方式
本項目結算方式為一次性全額支付。簽訂合同并出具有效保險單后,中標供應商按照合同約定金額開具全額發票交我局,我局在收到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向市財政部門申請支付。具體合同金額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為準。由于本項目使用財政資金,上述付款時間均為我局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的時間,我局在上述期限內申請付款的,視為已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付款義務,我局不承擔因財政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給中標供應商造成的任何損失。
五、供應服務商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一年以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且具有保險經營許可證。
(二)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三)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名單。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評分標準
七、項目評審方式
(一)本項目需先進行資格審查,由我局采購工作小組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我局抽取評審員組成項目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對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分,綜合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確定為中標供應商。
(二)評審結果將在我局門戶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我局將在規定期限內與中標供應商簽訂保險合同。
八、投標資料要求
(一)投標資格證明
包括投標人營業執照、法人或負責人證明書、投標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授權)、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以及“五、供應服務商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注:投標資格證明文件用于資格審查,均要求加蓋投標人公章,裝訂為一份文件,無需密封包裝。
(二)投標文件
包括項目投標方案、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均要求加蓋投標人公章,裝訂為一式五份文件并密封包裝。
(三)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0.5萬元,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否則作無效投標處理。
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資格。
九、投標資料遞交時間和地點
(一)文件遞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郵寄或現場遞交,以收件人簽收時間為準)。
(二)遞交地點:江門市蓬江區建業街33號江門市自然資源局612室。
(三)聯系人:談先生,聯系電話:0750-3505011。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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