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日報訊 (記者/陳敏銳 通訊員/曾文靜) 記者昨日(9月17日)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梳理了全國34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資質范圍和出口轉內銷產品綠色通道服務措施,以及出口轉內銷產品中文標識與自我聲明指引,進一步打通外貿企業“轉內銷”的政策堵點、流程難點,為企業提供精準化的市場準入服務支持。
據市市場監管局介紹,強制性產品認證綠色通道工作方面,外貿企業可以對照《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查詢,或向相關認證機構咨詢出口轉內銷產品是否需要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需要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外貿企業可以選擇取得相應認證資質并開通了綠色通道的認證機構申請辦理或以自我聲明評價方式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截至目前,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共16大類105種。
根據產品不同,強制性產品認證有第三方認證和自我聲明評價兩種模式。第一種模式,就是由委托認證機構進行認證。第二種模式,是根據國家認監委《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自我聲明》(CNCA-00C-0082019),對于《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適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的產品,生產者(制造商)按相關要求,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自我聲明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完成自我評價和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
出口轉內銷產品中文標識與自我聲明方面,外貿企業可以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出口轉內銷產品在國內是否有強制性標準。出口轉內銷產品進入國內市場,應當在產品或其包裝上加貼中文標識;國內有強制性標準的,還應當自我聲明出口轉內銷產品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一個產品對應多個強制性標準的,應當一并自我聲明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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