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日報訊 (記者/蔡昭璐 通訊員/衣保軒) 昨日(11月2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江門市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繳費已開始,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30元,市民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參保繳費。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為:本市戶籍的未就業城鄉居民;非本市戶籍在本市各類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小學、托幼機構就讀的學生;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異地務工人員學齡前子女(含新生兒);持本市居民居住證(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在中國境內居住但未就業,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人員;新生兒(出生180天內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不限戶籍地、居住地參保)。
已參加江門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如符合2026年度參保范圍且個人參保狀態為“正常參保”的,將自動默認延續參加2026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無需再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已辦理停保手續或在本市首次參保的,需通過“粵醫?!毙〕绦蜣k理參保登記,或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醫保經辦機構、鎮(街)公共服務中心現場辦理參保登記,還可通過“粵智助”自助服務終端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對于不同的人群,醫保待遇享受時間不同。已參加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市民,在2026年度集中參保期內完成登記參保繳費后,將從2026年1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2025年度中途參保的市民,如待遇等待期未執行完畢,則繼續執行待遇等待期,并順延待遇享受開始時間)。
根據相關規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因此,未參加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市民,如在2026年度集中參保期內完成參保繳費,則從2026年4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此外,未在2026年度集中參保期內參保繳費的人員,如需中途參加居民醫保,需按全年繳費標準辦理參保繳費,成功繳費后按國家規定設置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內不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已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在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參加職工醫保的,在享受職工醫保待遇期間不重復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