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主任會議通過)
江門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監督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全會精神,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依法開展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努力推動江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制定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監督工作計劃如下: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一)3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市區山體保護規劃(2023—2035年)》。由城建環保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3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由監察司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三)5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由城建環保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7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由監察司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五)10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統籌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由農村農業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六)10月聽取和審議江門人民政府關于我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由財經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七)10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由財經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八)12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大常委會選聯任工委關于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及閉會期間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由選聯任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九)12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市十件民生實事項目落實情況的報告,并開展滿意度測評。由選聯任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十)根據上級安排和工作需要,適時聽取和審議江門市監察委員會有關專項工作報告。由監察司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一)3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由財經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8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財政決算草案報告、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由財經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三)8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2024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由財經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8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由財經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三、執法檢查
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10月聽取和審議。由城建環保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召開經濟運行監督工作會議
7月召開2024年上半年經濟運行監督工作會議,聽取江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上半年經濟工作情況匯報及下半年工作計劃,分析研究經濟發展趨勢,加強經濟運行監督。由財經委牽頭組織實施。
五、召開政情通報會
7月召開2024年上半年政情通報會,聽取“一府兩院”上半年工作情況、民生實事項目推進情況的匯報。由辦公室、選聯任工委負責組織實施。
六、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一)根據《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進一步加強對“一府一委兩院”規范性文件、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決議的備案審查工作,以維護法治的統一。由法制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3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關于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由法制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七、專題調研和視察以及其他監督活動
(一)按照精細化“小切口深調研”的工作要求,通過省、市人大代表調研、視察以及代表小組活動等形式,結合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錨定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重點圍繞把握“大橋經濟”“黃金內灣”歷史機遇推動江門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揮僑資源優勢促進我市僑資企業高質量發展、學習深圳先行示范區經驗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市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小學師生心理健康、“邑康保”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等情況,選取“小切口”深入開展專題調研;根據調研情況,選取相應議題開展代表約見市(局)長活動。由相關委、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堅持開展民生實事“監督周”“回頭看”活動,對市十件民生實事票決項目和民生“微實事”項目等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由相關委、室負責組織實施。
(三)市人大常委會結合市委中心工作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選擇若干代表建議進行重點督辦,分別由常委會領導領銜督辦,增強代表建議辦理的實效。由相關委、室負責組織實施。
(四)圍繞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開展“綠美江門·人大代表在行動”主題活動。由選聯任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八、跟蹤監督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本計劃在執行中如需調整,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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