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十三次主任會議通過)
江門市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監督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門實踐作出新的貢獻。現制定市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如下: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一)3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由監察司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5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由城建環保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三)5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由監察司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7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監察委員會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由監察司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五)10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研究處理深入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統籌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由農村農業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六)12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及閉會期間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由代表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七)12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5年市十件民生實事項目落實情況的報告,并開展滿意度測評。由代表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財政經濟監督工作
(一)3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由預算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7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由預算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三)7月召開2025年上半年經濟運行監督工作會議,聽取江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上半年經濟工作情況匯報及下半年工作計劃,分析研究經濟發展趨勢,加強經濟運行監督。由財政經濟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8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財政決算草案報告,聽取和審議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由預算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五)8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5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2025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由預算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六)8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由預算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七)10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由預算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八)10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和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類企業)管理情況專項報告。由預算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三、執法檢查
與省人大聯動開展海岸線保護和利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10月聽取和審議。由城建環保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召開政情通報會
7月召開2025年上半年政情通報會,聽取“一府兩院”上半年工作情況、民生實事項目推進情況的匯報。由辦公室、代表工委負責組織實施。
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一)根據《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進一步加強對“一府一委兩院”規范性文件、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決議的備案審查工作,以維護法治統一。由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二)3月聽取和審議江門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于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由法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六、專題調研和視察以及其他監督活動
(一)按照精細化“小切口深調研”的工作要求,通過省、市人大代表調研、視察以及代表小組活動等形式,緊緊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聚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門實踐,重點圍繞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停車管理、大數據賦能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深入推進普通高中高質量發展、居留我市“洋留守”學生就讀升學、陳皮產業發展、長者助餐服務、安全生產、“無廢城市”建設等情況,選取“小切口”深入開展專題調研;根據調研情況,選取相應議題開展代表約見市(局)長活動。由相關專委、工委負責組織實施。
(二)堅持開展民生實事“監督周”“回頭看”活動,對十件民生實事票決項目和民生“微實事”“微心愿”項目等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由代表工委牽頭組織,相關專委、工委負責實施。
(三)市人大常委會結合市委中心工作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選擇若干代表建議進行重點督辦,分別由常委會領導領銜督辦,增強代表建議辦理的實效。由代表工委牽頭組織,相關專委、工委負責實施。
(四)開展“察民情惠民生助力百千萬·人大代表在行動”主題活動。由代表工委牽頭組織實施。
七、跟蹤監督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本計劃在執行中如需調整,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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