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本機關編制了《江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僑都——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bjcw.com.cn/home/index.html)和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門市教育局部門頻道(http://www.hbjcw.com.cn/bmpd/jmsjyj/)等線上頻道以及本機關的辦公大樓(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27號)一樓大廳政務公開專欄處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主要內容
江門市教育局主動公開《條例》第十九條、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本機關局領導及分工;
2.本機關機構及其主要職能;
3.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
4.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5.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6.工作動態;
7.本機關財政預決算;
8.其他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等。
(二)公開方式
本機關主要是通過“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門市教育局部門頻道”主動公開內容,并采用通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政務微信(含視頻號)、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公開教育信息。本機關也在辦公大樓(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27號)一樓大廳處設置了重要信息的“線下查閱點”,公眾可到此查閱本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
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址江門市教育局部門頻道
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址江門市教育局部門頻道(http://www.hbjcw.com.cn/bmpd/jmsjyj/)開設政務公開欄目,公眾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引導,查找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欄目導航(網址:http://www.hbjcw.com.cn/jmjyj/gkmlpt/index):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政策”、“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組織機構”“主動公開目錄清單”、“行政執法”、“政務服務”、“工作動態”、“部門預決算”、“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共11部分,“政策”劃分為“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兩種類別,下有文件相關的“政策解讀”內容。點擊其中某一個,可顯示相關信息子類或信息列表;點擊列表中的條目名稱,可顯示該信息的詳細內容。
(2) 信息搜索:可通過搜索框對正文、名稱、文號等多種查詢條件進行查詢。
政務新媒體
江門市教育局開設了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微信視頻號,公眾可關注“江門教育”微信公眾號、“江門教育”微信視頻號查閱或檢索江門市教育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關于教育的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教育年度任務的落實(推進)情況、招生考試錄取等政務信息。

“江門教育”政務微信公眾號、“江門教育”政務微信視頻號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公開的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盡快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除外,應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江門市教育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機構:江門市教育局辦公室
聯系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27號
聯系電話: 3503912
傳真:0750-3531417
郵政編碼:529000
電子郵箱:jmsjyjbgs@jiangmen.gov.cn(此郵箱只作為溝通聯系使用,如需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請使用下面申請地址)
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0010/choice
(二)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請填寫《江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或《江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法人組織】》(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請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公開權利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法人/組織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或法人/組織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①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保安室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27號,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②信函提交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門市教育局部門頻道”選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專欄,或直接輸入以下網址:https://ysqgk.gd.gov.cn/750010/choice,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咨詢電話:0750-3503912。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并出具回執。
初審內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等。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答復。
(四)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五)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江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詳見江門市教育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4)。
(六)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詳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
信息處理費將按件或按量計收,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本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本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②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本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再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②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③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④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本機關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內,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出《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詳見附件3),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如申請人對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決定有異議的,不能單獨就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在繳費期滿后,就本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根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收取的信息處理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另外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將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規定的格式統計匯總,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七)監督保障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教育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定以及《江門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江門市教育局接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750—3503924,傳真:0750—3531417,電子郵箱:jmsjyjbgs@jiangmen.gov.cn。辦公地址:局機關辦公大樓四樓辦公室(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27號),郵政編碼:529000,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江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
2.江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法人組織】
3.江門市非稅收繳費通知書
4.江門市教育局處理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江門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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