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江公積金管委會〔2025〕1號)
一、出臺背景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江公積金管委會〔2020〕1號,以下簡稱原《貸款管理辦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實施,于2025年3月31日有效期屆滿。根據住房公積金辦理材料、辦理流程、線上業務辦理的變化,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對部分條款進行完善并出臺了《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江公積金管委會〔2025〕1號,以下簡稱《貸款管理辦法》)。
二、主要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住房城鄉建部辦公廳關于整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推動“亮碼可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主要內容
《貸款管理辦法》共二十三條。
第一至五條闡述了本辦法制定的宗旨、依據、適用范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定義、發放對象及受托金融機構的規定;
第六至第十一條闡述了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貸款額度、最高可貸比例、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及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的相關規定;
第十二至十四條闡述了公積金貸款的辦理程序、還款方式及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
第十五至十九條闡述了公積金貸款的貸后變更、貸款逾期處置抵押物、貸款結清注銷抵押登記等相關貸后管理規定;
第二十至二十三條明確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承擔辦理公積金貸款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如實申報相關信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在公積金貸款管理工作中失職的責任追究。
四、有效期限
《貸款管理辦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75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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