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市經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
關于鼓勵和扶持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發展的意見的通知
江府辦[2002]24號
蓬江區、江海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市經濟貿易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關于鼓勵和扶持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發展的意見 》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00二年四月八日
關于鼓勵和扶持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發展的意見
江門市人民政府:
為了擴大我市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盡快形成以整車為龍頭、零部件生產配套發展的摩 托車生產制造基地,進一步提高我市摩托車工業的綜合競爭能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新辦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用地給予優惠。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 新辦的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項目,其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一次(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個月內)付款的,按現行優惠地價的80%計算;分期2年付款的,按現行優惠地價的90%計算,其中簽訂合同10天內的首期付款為30%。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或使用土地
在其他工業園區內新辦的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可參照上述規 定給予優惠。
摩托車整車生產企業在市高新區工業園投資建設零部件生產園區,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 上的,其用地可按委托招商方式處理,按上述出讓價格再給予10%的優惠。零部件生產企業 在該園區內受讓的生產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可直接調整更名為實際土地使用者,不作土地 使用權轉讓處理。
二、對摩托車零部件生產企業給予廠房租金優惠。租用工業廠房生產摩托車零 部件的,可由出租者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并給予租賃者不少于減免 稅額80%的租金優惠,優惠期限為3年。
三、對新辦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項目實行減免規費優惠。減半收取建設項目的 市政建設配套費;免收廠區內非生產附屬建筑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由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承擔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費按收費下限的30%收取;三年內免收企業的使用流動人員調 配費;按省定最低標準的50%(即摩托車及零部件銷售額的0.5‰)計征堤圍防護費;企業調入的技術和管理人員需在江門市區入戶的,免收城市建設增容費。
四、對新辦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給予用電優惠。在江門市區新辦的摩托車 及零部件生產企業,生產用電自投產之月起3年內每千瓦時返還0.03元。
五、對新辦的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項目給予技術進步專項扶持。新辦的摩托車 及零部件生產項目,自項目投產之月起,按摩托車及零部件銷售所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 稅本級財政入庫部分計算,前3年把其中的50%,第4、5年把其中的30%款項作為專項扶持基金,用于企業的技術研發、技術引進和擴大生產規模。
六、鼓勵現有企業發展摩托車零部件生產。自本意見經市政府批準公布之日起 ,國有、集體企業生產摩托車零部件,外資、民資企業兼并、收購、控股或參股國有、集體 企業生產摩托車零部件,以及租賃國有、集體企業廠房、設備生產摩托車零部件,在項目用地、廠房租金、規費、用電、專項扶持方面,均可享受本規定的優惠。
七、新辦摩車及零部件生產項目和企業由市經貿局審核認定。各市、區新辦的摩托車及零部件生產項目和企業,經同級經貿局審核后報江門市經貿局根據有關規定認定。企業憑市經貿局的認定文件及相關材料,到有關部門辦理并兌現有關優惠扶持。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貫徹執行。
江門市經濟貿易局
江門市財政局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
二00二年四月六日
主題詞:工業 產品 政策 意見 通知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