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江府辦[2009]75號
印發江門市(省級)園區工業投資項目
“零收費”試行辦法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江門市(省級)園區工業投資項目“零收費”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行政服務中心反映。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江門市(省級)園區工業投資項目“零收費”試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進一步引導產業集聚,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對江門市(省級)園區工業投資項目實行“零收費”試點的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零收費”實施范圍
對在江門市范圍內的省級以上產業園區(下稱園區,包括江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東江門新會經濟開發區、江門產業轉移工業園開平園區和恩平園區)實行“零收費”試點,將省級園區內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投資項目,在新設立和運營過程中涉及各行政管理部門、行使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向投資者所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納入“零收費”范圍,實現對企業“零收費”。園區內工業投資項目以外的房地產開發、娛樂性、商貿等項目不納入“零收費”范圍。市本級部門(單位)收取的納入“零收費”范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52項)詳見附件1。
二、“零收費”實施方式
實施“零收費”原則上以直接減免和園區代繳方式進行,其中:地方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各有關行政單位在投資項目辦理申報手續時直接予以免收;中央、省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上級政策明確不能減免的地方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投資項目所在園區管理單位負責繳納;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按現行收費標準下調50%后,余下50%由投資項目所在園區管理單位負責繳納。省級產業轉移園同時執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省級產業轉移園企業免繳1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粵價[2009]151號)(附件2)。
三、“零收費”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和園區管理單位必須按照主動辦、積極辦的原則,嚴格按照服務承諾內容和服務時限實施行政審批及提供公共配套服務,不得因減免收費而降低服務質量。各園區管理單位對進入園區享受“零收費”政策的工業投資項目要做好跟蹤服務工作,確保“零收費”政策落實到位。
(二)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監察局、市物價局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作用,著力推進“零收費”試點工作,加強對相關單位的檢查督促,積極到園區向企業了解政策落實情況,掌握企業動態信息,及時協調處理和糾正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違反本試行辦法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并酌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各園區管理單位要按照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四、其他未列入試點范圍的工業園(基地),由各市、區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上級政策調整,則從其規定。
附件:1.《江門市本級部門(單位)“零收費”項目目錄》(請點擊查看)
2.《關于省級產業轉移園企業免繳1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粵價[2009]151號)
主題詞:工業 投資項目△ 通知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印發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