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4年江門市水務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水務局是主管全市水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局機關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水行政地方性規定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2、統籌全市水務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本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本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工作論證。
3、負責本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統一管理。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并監督實施;組織水源監測、水環境調查評價,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歸口管理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區劃分和限制排污總量建議;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4、組織實施和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協調和仲裁部門間和各市、區間的水事糾紛;負責組織和協調涉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5、組織實施和指導水務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江河河口、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各市區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實施河道占用許可制度。
6、負責制定水土保持的措施,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組織實施水土保持項目核準制度。
7、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組織實施水庫安全調度、水庫控制運用計劃核準制度。
8、主管本市水務和涉水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督;負責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9、指導各市、區水務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開發調查和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對水利和小水電工程進行行業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組織協調機電排灌工程和農村小水電、電氣化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指導水務隊伍建設,管理直屬單位。
10、承擔水務系統的科技、教育和技術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范,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
11、主管全市防汛防旱防風工作,承擔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納入預算管理的下屬單位共3個,全部為事業單位,主要職能分別是:
1、江門市江新聯圍管理處,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江新聯圍工程內部管理制度和維修加固計劃;負責江新聯圍工程和蓬江河堤岸工程的規劃、建設、整治、維護等工作;負責江新聯圍北街水閘的防洪、排澇、擋潮、航運等水利工程運行維護工作以及船只過閘費的征收工作;負責防汛物料的采購、儲備、管理和應急調配工作,協調江新聯圍工程沿岸相關單位履行防汛搶險職責;負責江新聯圍內河道的水位觀測、汛情分析、水下水利工程潛水清障排險等工作。
2、江門市水政水資源管理所,加掛江門市水政監察支隊牌子,實行兩個牌子一套人馬,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能: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主管部門委托,辦理取水、河道占用、河道采砂等行政許可證和征收相關的行政事業性規費。
3、江門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正科級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上級監督機構有關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歸口管理本市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輔助(含住宅與文化衛生設施)和附屬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參加受監工程的重要隱蔽工程及工程關鍵部位的質量等級核定;參加受監工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監督受監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掌握本市的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及時上報質量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開展工程質量檢查活動,總結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二)人員構成情況
1、江門市水務局編制40人,實有人數37人,退休33人;雇員編制4人,實有4人。
2、江新聯圍管理處編制78人,實有人數81人,退休人數48人。
3、市水政水資源管理所編制16人,實有14人。
4、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編制5人,實有5人;雇員編制1人,實有1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4年,我市水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務,強化三防保安全工作,突出以重點山塘除險加固、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千里海堤加固達標和中小河流治理建設重點,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基礎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各項工作:
1、堅持不懈抓好三防安全工作。繼續加大三防工作力度,采取切實有效地措施確保全市三防安全。一是建立和完善《江門市三防值班工作制度》,推行局領導輪流帶班、機關全員輪值的三防值班制度,提高三防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快速反應與高效運作的能力。二是制訂《江門市防汛防旱防風責任追究辦法》、《江門市基層三防體系建設指導大綱》、《江門市三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基層三防能力建設,提高三防人員的整體素質。三是加強易澇區的防汛管理。以易澇區為單位,逐一制定易澇區應急防御方案,明確具體防御目標、任務、措施,防洪排澇調度、預警方式、群眾安全轉移線路等,強化基層防御組織,及時疏浚河道,臺風暴雨期間要加強易澇區水庫、電排站、水閘等水利工程的聯合調度,避免洪澇災害。每個易澇區要有指定專門的報汛人員,一旦區域內出現超過24小時降雨量臨界值的降雨過程或已發生洪澇災害,必須隨時掌握各易澇區降雨情況、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受浸面積、受浸時長、平均積澇水深等,并由各市(區)三防指揮部及時上報市三防指揮部。四是推進三防信息化建設,制訂《江門市三防水務信息化發展規劃》,研究制訂2014~2020年江門市水務信息化發展目標、總體規劃及主要建設任務;積極推進全市鎮級三防視頻會商系統建設,進一步提高我三防會商和指揮調度能力。五是繼續認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強協調,統一指揮,確保安全度汛,保障生活、生產用水。
2、積極推進四項重點水利工程建設。一是加快推進山塘除險加固工作。2013年實施的46宗重點山塘除險加固工程,要在2014年12月底全部完工。指導各市、區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各市、區積極籌集配套資金,確保建設資金按時到位;加強廉政監管,抓好工程建設質量,認真按照《江門市山塘除險加固技術導則(試行)》的要求,高標準、高質量開展重點山塘除險固建設。二是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全市列入國家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45宗,總投資12343.57萬元。截止12月31日已全部下達計劃,目前已完工8宗。對省已下達投資計劃的,積極督促各地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按時或提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三是加快千里海堤達標加固工程建設。全市列入國家千里海堤達標加固規劃的工程7宗。要加快臺山市北陡圍、老李圍、大灘圍,恩平市洪滘圍海堤建設進度。四是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全市列入國家中小河流治理規劃的工程11宗。要加快已動工和下達投資計劃的臺山市新昌水步三八段治理工程、新昌水臺城段整治工程、鶴山市沙坪河河道整治工程建設進度,確保按時完成;要抓緊補充和完善臺山市大隆洞河鎮口河支流整治工程、白沙河整治工程、那扶河整治工程上報資料,爭取盡快審批動工。
3、認真做好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一是要切實做好2014年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確保達到上級的考核要求,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加強水功能區管理,推進全市水源地和水功能區水質監測工作及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二是繼續抓好全市取水許可管理工作,強化取水計量和水資源費征繳工作。完善江門市級審批發證的自來水公司的取水計量監管工作,參與做好爭取理順水資源費征繳工作。督促取水戶盡快辦理延續取水許可證,杜絕無證取水。配合省水利廳做好取水實時監控等水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三是根據省關于推進珠中江供水同網工作的要求,組織開展全市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調查評價與專題研究工作。
4、認真落實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一是抓好11條移民示范村的建設。建立以點帶面的示范效應,確保2014年年底完成建設任務并進行竣工驗收,爭取完成70%以上水庫移民特困戶住房改造任務。同時要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加大移民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解決移民群眾實際困難。二是切實做好水庫移民信訪維穩工作。妥善接待和處理移民群眾的咨詢、來信、來電,落實排查方案和信訪制度,明確責任人,確保穩定。結合三峽移民安置市(區)政府出臺有關解決三峽移民住房滲漏問題的政策,妥善處理、平衡好三峽移民的各類矛盾。三是不斷加強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規范化。規范移民資金的使用和項目的實施、檢查和驗收,對全市移民項目的檔案進行整理歸檔,使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5、進一步加強水利隊伍建設。一是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通過深入糾正“四風”問題,緊密結合新的形勢任務要求,圍繞 “保安全、抓建設、促發展”三大目標,進一步加強水利隊伍自身的作風建設,以新的姿態、新的作風,大力推進水利改革發展。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全面落實反腐倡廉各項任務,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建立健全廉政建設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確保干部隊伍安全。三是加大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力度。根據省水利廳關于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和“水利管理年”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對市水務局“調查報告”的批復意見,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建設,按要求落實崗位人員、落實管理經費、落實工作制度。
6、按照國家級水利工程管理標準加強江新聯圍大堤管理,提高堤圍管理水平;加強堤圍信息化、自動化管理水平,探索堤圍管理新模式。繼續加強上下、縱橫溝通,改變重建輕管現象,整合資源全面加強江新聯圍建設與管理。與市政管理部門、綠道管理部門溝通,聯合出擊,改變市民亂拋垃圾及種菜的狀況,全面加強江新聯圍堤容堤貌建設與管理;進行江門河管理規劃,加強江門河管理。加強防汛物資儲備建設,做好倉庫防汛物料儲備工作,并向省三防物資儲備中心爭取物資下沉。
7、加大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在積極開展 “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活動外,充分利用日常執法和開展專項執法活動等多種渠道進行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廣大人民群眾一切按水法規辦事,提高全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8、建立健全水政執法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執法力度,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認真做好排查工作,將水事違法行為瓦解在萌芽狀態。結合我市水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及時組織相關縣市區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種水事違法行為,切實進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積極探索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繼續加大與公安、海事等部門實施聯合執法,通過各部門的有效合作,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水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9、對市一級審批發證的取水戶進行專項督查,對在專項檢查中發現違法取水、拖欠水資源費的取水戶,督促所在地的水務局追繳。
10、進一步加強水政監察人員執法能力建設,積極開展業務培訓工作,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計劃明年組織舉辦全市水政監察隊伍執法技能比武和業務知識等競賽,通過組織舉辦執法競賽、業務評比、定期考核、經驗交流等業務活動,提高我市水政監察隊伍整體執法水平,著力建設一支責權明確、業務精通、行為規范、廉潔高效、保障有力的水政監察隊伍。
11、抓好水利實體工程質量,加大受監工程的監督巡查力度。
進一步加大質量檢查、質量監督工作的頻率,加大工程實體質量的飛行檢測力度,加強過程控制。巡查施工現場涉及工程質量的一切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加大工程各階段資料的抽查力度,確保工程資料與工程施工同步,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加大力度對工程的開工報審、施工過程、完工驗收等各個階段的資料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將質監意見形成文件,下發給各參建單位,并跟進問題的處理情況。
12、推動各市、區水務局成立縣級質監站,建立完善質量監督管理網絡。在2011年~2012年期間,我站通過了省水利廳的資質復核,新會區站及開平市站通過了資質考核。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廣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有關問題的復函》(辦函[2004]529號)和2011年全省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計劃今年繼續推動恩平市、鶴山市、蓬江區、江海區設立縣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更好地履行政府質量監督職能。
13、計劃不定期編發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簡報,及時反映我市水利工程質量動向;宣傳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等;總結交流我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經驗,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推廣,并抄送省水利廳及相關單位。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4年收入預算6490.48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 4976.32 萬元,占總體的76.67%,基金預算 424.36萬元,占總體的6.54%,上年結轉結余1089.8萬元,占總體的16.79%。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4年部門支出預算6490.4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6490.48萬元,占100%,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06.07萬元,占10.8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23.85萬元,占1.91%;城鄉社區(類)支出295.50萬元,占4.55%;農林水(類)支出5242.06萬元,占80.77%;住房保障(類)支出123.00萬元,占1.89%。
(二)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4年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5400.68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916.78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3483.9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水務綜合業務管理補助經費25萬元;
2、市政府及全市水利會議費40萬元;
3、市政府三防指揮部專項工作經費50萬元;
4、潭江干流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前期工作經費92.64萬元;
5、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專項業務費5萬元;
6、質量監督檢測專項經費20萬元;
7、2014年合山水閘除險加固工程項目250萬元;
8、江門市合山水閘水電站增效擴容改造項目800萬元;
9、水利工程項目驗收檢測項目5萬元;
10、大中型水庫視頻監控系統第四期項目99.56萬元;
11、江新聯圍管理處大堤管理經費110萬元;
12、江新聯圍防汛物料儲備中心倉儲設備購置及防汛物料采購95萬元;
13、江新聯圍禮東圍堤段堤頂改造第二期工程(樁號35+402至39+168)400萬元;
14、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運行維護費25萬元;
15、江新聯圍管理處蓬江河堤日常維修養護費20萬元;
16、江新聯圍管理處防汛物資倉庫管理運行專項經費30萬元;
17、江新聯圍管理處大堤聯合執法經費8萬元;
18、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聯合執法經費8萬元;
19、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水政執法艇維護費2萬元;
20、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閘門啟閉設備備件采購10萬元;
21、江新聯圍管理處更新辦公設備采購15萬元;
22、2014年度江新聯圍管理信息系統技術維護服務費20萬元;
23、江新聯圍棠下堤段(樁號2+230~3+330)護坡草皮更換工程20萬元;
24、江新聯圍大堤白蟻、紅火蟻專項治理20萬元;
25、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船閘人字門檢修工程30萬元;
26、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通航孔門和船閘檢修門卷揚機組檢修工程20萬元;
27、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2014年度工程建筑物沉降位移及河道斷面測量8萬元;
28、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2014年度綠化養護專項經費15萬元;
29、江新聯圍管理處北街水閘疏浚工程15萬元;
30、江新聯圍管理處禮東圍堤段(樁號35+402~36+170)灌漿防滲工程90萬元;
31、江新聯圍防汛物料倉庫內部地面硬底化整治工程100萬元;
32、江新聯圍大堤及水閘灌漿防滲第一期工程 (樁號35+550~37+750)80萬元;
33、水文局水文測報設施維護項目15萬元;
34、江門市三防水務信息化發展規劃45萬元。
35、局機關電梯更新維護項目60萬元;
36、水法律法規宣傳經費8萬元;
37、江門市9宗大中型水庫旱限水位確定工作項目9萬元;
38、江門市三防電子沙盤綜合展示項目90萬元;
39、全市三防知識培訓項目10萬元;
40、水利水電工程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費8萬元;
41、水資源公報項目10萬元;
42、水利安全生產專項資6萬元;
43、江門市大型水庫水資源監測保護項17.34萬元;
44、江門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水功能區達標率考核監測項30萬元;
45、江門市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調查評價與專項研究65萬元;
46、江門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經費項目資金5萬元;
47、江門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項目(追加資金)90萬元;
48、水庫移民管理專項經費8萬元;
49、辦公設施設備政府采購經費10萬元;
50、江門市河道采砂聯合執法經費35萬元;
51、江門市水行政執法業務培訓經費10萬元;
52、江門市合山水利工程管理處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及電站增效擴容改造工程施工建設期間人員經費150萬元;
53、全市水利人才科技培訓項目10萬元;
54、水利基礎設施及辦公耗材購置項目50萬元;
55、局機關防盜系統項目8.86萬元;
56、潭江干流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前期工作經費(基金預算資金)60萬元。
57、錦江水庫大壩安全鑒定項目26.5萬元;
58、江門市合山水閘水電站攔污柵和檢修閘門100萬元;
59、江門市三防水利信息系統維護項目19萬元。
第二部分:2014年江門市水務局部門預算表
2014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 |||
單位名稱:江門市水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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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萬元 |
收入 | 支出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 | 4,976.32 | 一、一般公共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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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國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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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預算收入 | 424.36 | 三、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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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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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款專用資金收入 |
| 五、科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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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文化體育與傳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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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業收入 |
|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 | 7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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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 | 123.85 |
五、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 九、節能環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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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城鄉社區 | 295.50 |
六、其他收入 |
| 十一、農林水 | 5,24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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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交通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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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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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商業服務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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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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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國土海洋氣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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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住房保障 | 1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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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糧油物資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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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國債還本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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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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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計 | 5,400.68 | 本年支出合計 | 6,490.48 |
七、上級補助收入 |
| 二十一、上繳上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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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 二十二、對附屬單補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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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 二十三、結轉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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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年結轉結余 | 1,08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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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計 | 6,490.48 | 支出總計 | 6,490.48 |
注: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支出功能分類編列各款級科目支出預算數,其中:教育、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社會保障和就業、農林水和住房保障等重點支出需細化到項級支出科目。 | |||
2014年部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 | ||||||
單位:江門市水務局 | 單位:萬元 |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公共財政 | 基金預算 | ||
類 | 款 | 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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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 1,916.78 | 1,91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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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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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407.36 | 4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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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407.36 | 4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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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244.91 | 24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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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162.45 | 16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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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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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123.85 | 1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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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
| 醫療保障 | 123.85 | 1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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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行政單位醫療 | 123.85 | 1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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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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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林水支出 | 1,262.57 | 1,26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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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 水利 | 1,262.57 | 1,26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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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行政運行 | 499.10 | 4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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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 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 | 603.47 | 60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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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 | 160.00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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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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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保障支出 | 123.00 | 1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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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123.00 | 1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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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住房公積金 | 114.14 | 1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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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購房補貼 | 8.86 | 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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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部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 | ||||||
單位:江門市水務局 | 單位:萬元 |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公共財政 | 基金預算 | ||
類 | 款 | 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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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 3,483.90 | 3,059.54 | 424.36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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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鄉社區支出 | 295.50 |
| 295.50 |
| 08 |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 | 295.50 |
| 29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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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安排的支出 | 295.50 |
| 295.50 |
213 |
|
| 農林水支出 | 3,059.54 | 3,059.54 |
|
| 03 |
| 水利 | 3,059.54 | 3,059.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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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行政運行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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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水利行業業務管理 | 25.00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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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 水利工程建設 | 1,050.00 |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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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 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 | 1,141.00 | 1,141.00 |
|
|
| 13 | 水文測報 | 15.00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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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防汛 | 95.00 | 9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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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 | 471.34 | 471.34 |
|
|
| 99 | 其他水利支出 | 232.20 | 232.20 |
|
213 |
|
| 農林水支出 | 128.86 |
| 128.86 |
| 64 |
|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支出 | 128.86 |
| 128.86 |
|
| 99 | 其他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支出 | 128.86 |
| 128.86 |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