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門市財政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江門市財政局是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政府采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規定;承擔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制定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本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組織制定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及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負責本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各項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制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等。
二、機構設置
2015年納入部門決算編制共5個單位,包括:行政單位江門市財政局(本級);事業單位江門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江門市財政票據管理中心、江門市財政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總收入5595.0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450.9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5207.73 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1029.77萬元,增長24.63%。主要是財政委托業務費、人員經費增加等。
2.上級補助收入26.50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130.46萬元,下降83.11 %,主要是上級補助收入減少。
3.事業收入 0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0 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216.69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208.83萬元。主要包括核查理清往來款項增加其他收入,主要用于補助縣市級財政部門建設補助及財政科研經費;公務用車改革增加公務交通補貼收入;銀行利息收入。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總支出5595.01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992.1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095.7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1673.64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913.56萬元、預算改革業務5萬元、財政國庫業務支出257.33萬元、信息化建設212.69萬元、財政委托業務支出 675.67萬元、事業運行68.61萬元、其他財政事務支出289.30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302.51 萬元,增長7.98%。主要原因是財政委托業務、人員工資增加等。
2.教育(類)支出38.98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培訓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9.70萬元,增長24.88%,主要原因是舉辦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專題培訓班。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3.0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90.64萬元,增長26.4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及其退休工資增加。
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37.9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醫療保險及計劃生育獎勵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26.93萬元,增長12.76%,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險、計劃生育獎勵標準提高。
5.農林水事務支出0.8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其他扶貧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0.10萬元。
6.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專項,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39.98萬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減少。
7.住房保障支出178.4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11.82萬元,增長7.09%,主要原因是繳存住房公積金增加。
8.其他支出3萬元,主要用于對江門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支出。
二、2015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本年收入合計 5450.92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5207.73 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5.54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4034.0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1684.30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59.48萬元、財政國庫業務245萬元、財政委托業務 758萬元、信息化建設250.88萬元、預算改革業務5萬元、事業運行59.04萬元、其他財政事務472.39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610.30 萬元,增長17.83%,主要原因是財政委托業務、人員工資增加等。
2.教育(類)支出38.2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培訓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8.08 萬元,增長26.83%,主要原因是舉辦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專題培訓班。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3.05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90.64萬元,增長26.4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及其退休工資增加。
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38.04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26.93萬元,增長12.76%,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險、計劃生育獎勵標準提高。
5. 城鄉社區支出264.00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委托評審業務費支出。
6.農林水事務支出13.89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12.90萬元,主要原因是農業綜合事務支出增加。
7.交通運輸支出8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2.77萬元。
8.住房保障支出178.46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11.82萬元,增長7.09%,主要原因是繳存住房公積金增加。
(二)上級補助收入26.5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49 %。
(三)事業收入 0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四)經營收入0 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 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六)其他收入216.69 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3.97 %,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208.83萬元。主要包括核查理清往來款項增加其他收入,主要用于補助縣市級財政部門建設補助及財政科研經費;公務用車改革增加公務交通補貼收入;銀行利息收入。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支出合計4992.10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2948.08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9.05 %。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 2098.4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1673.64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356.19萬元、事業運行68.61萬元;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 0.2萬元,主要用于培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433.0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障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194.54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款)43.40萬元,主要用于醫療衛生保障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178.46萬元,主要用于員工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支出。
(二)項目支出2044.02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0.95 %。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 1997.35萬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57.37萬元、預算改革業務5萬元、財政國庫業務支出257.33萬元、信息化建設212.69萬元、財政委托業務支出 675.67萬元、其他財政事務支出289.30萬元;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 38.78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財政專業培訓支出;農林水事務支出(類)扶貧(款)0.89萬元,主要用于農業綜合事務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海洋資源事務(款)4萬元,主要用于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專項,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3萬元,主要用于對江門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支出。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5207.73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943.7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494.82 萬元,增長11.12 %;主要原因是財政委托業務、人員工資增加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64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64 萬元,主要原因是下屬單位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委托財政評審業務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736.17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736.17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012.30 萬元,增長27.18 %,主要原因是財政委托業務、人員工資增加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沒有增減變化。
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 3839.8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1668.49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72.49萬元、預算改革業務5萬元、財政國庫業務支出257.33萬元、信息化建設212.69萬元、財政委托業務支出 675.67萬元、事業運行61.19萬元、其他財政事務支出287萬元;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 38.98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財政專業培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433.0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障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194.54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款)43.40萬元,主要用于醫療衛生保障與計劃生育支出;農林水事務支出(類)扶貧(款)0.89萬元,主要用于農業綜合事務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海洋資源事務(款)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2012年度耕地保報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專項,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178.46萬元,主要用于員工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支出。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3萬元,主要用于對江門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4736.1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87 %。與2014年相比,增加285.45萬元,增長6.41 %。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839.86 萬元,占81.08 %;教育支出(類)38.98 萬元,占0.8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33.05 萬元,占9.1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237.94 萬元,占5.02 %;農林水事務支出0.89萬元,占0.02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萬元,占0.08 %;住房保障決算支出178.46萬元,占3.77 %;其他支出3萬元,占0.06% 。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736.17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類)3839.86 萬元,比2014年增加291.09 萬元,增長8.20%,主要原因是財政委托業務、人員工資增加等;完成年初預算的91.95 %,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業務需跨年完成,經批準相關指標結轉下年。
2.教育支出(類)38.98 萬元,比2014年增加9.69 萬元,增長33.08%,主要原因是舉辦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專題培訓班,完成年初預算的102.04 %。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33.05 萬元,比2014年增加90.64 萬元,增長26.4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及其退休工資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24.73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及其退休工資增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237.94 萬元,比2014年增加26.93萬元,增長12.76%,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險、計劃生育獎勵標準提高。完成年初預算的108.51 %,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險、計劃生育獎勵標準提高。
5.農林水事務支出0.89萬元,比2014年減少29.96 萬元,下降97.12%,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減少。
6.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萬元,比2014年減少39.98 萬元,下降90.90%,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減少。
7.住房保障決算支出178.46萬元,比2014年增加11.82 萬元,增長7.09%,主要原因是繳存住房公積金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01.76 %。
8.其他支出3萬元,比2014年增加3 萬元,主要用于對江門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2698.16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765.0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5.42 %。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75.66萬元、津貼補貼1003.60萬元、獎金158.5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233.85萬元、績效工資40.31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53.10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66.6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18 %。主要包括辦公費 9.62萬元、印刷費0.76萬元、手續費0.02 萬元、郵電費14.82萬元、物業管理費11.73 萬元、差旅費4.33 萬元、維修(護)費7.44 萬元、培訓費0.30萬元、公務接待費1.18 萬元、委托業務費3.76萬元、工會經費20.24萬元、福利費17.06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9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7.50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7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4.94 %。主要包括離休費10.69萬元、退休費421萬元、醫療費0.25 萬元、獎勵金34.97 萬元、住房公積金172.63 萬元、購房補貼15.96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7.50萬元。
(四)對企事業單位補貼91.3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38 %。(五)其他資本性支出2.1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08 %。
七、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財政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1.49 萬元,完成預算 111.35萬元的64.20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4.78萬元,年初預算為0元,2015年度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在決算時再按照實際使用情況歸口到資金使用單位,由單位負責本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的決算公開;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9.33萬元,完成預算72.10 萬元的54.55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 27.38 萬元,完成預算39.25 萬元的69.76 %。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4年減少46.25萬元,下降39.28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3.22萬元,下降40.25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29.17 萬元,下降42.58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3.86萬元,下降33.61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本單位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出國(境)團組開展業務交流支出減少;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2014年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4.78萬元,占6.69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9.33 萬元,占55.01 %;公務接待費支出27.38萬元,占38.30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4.78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單位20人次,參加由政府部門組織的出國(境)團組開展業務交流。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9.33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 0 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9.33 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改革后,局機關及下屬4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 輛,支出主要是機要通信、應急工作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路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 27.38 萬元, 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4個單位共接待發生國內接待121 次,接待人數共809 人,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門財政業務交流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8.80萬元,比2014年增加12.98萬元增長8%,主要原因是物業管理費、印刷費、財政宣傳費用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2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0.2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126.72萬元。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2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9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7.56%。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3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5年,本部門共組織對2個項目進行預算績效評價,涉及項目金額720萬元。績效評價結果顯示,財政委托業務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反映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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