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概況
一、 部門職能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職能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部門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核算、存儲、劃撥、調劑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社會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核發、稽核、內部控制、檔案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健全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及經辦服務網絡,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和升級;制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宣傳和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
(二)機構設置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內設11個科室,具體為辦公室、人事監察科、綜合調研科、計劃財務科、社會保險關系科、職工養老和失業保險待遇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科、醫療保險待遇科、信息管理科、稽核內審科和檔案管理科。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1個,為局本級。本部門沒有下屬單位。
第二部分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情況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總收入3981.6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818.1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3807.86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194.35萬元,增長5.38 %。主要原因:一是在編人員工資水平提高。二是增加了代發的幼兒園退休教師生活補貼。
2.其他收入10.28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9.99 萬元,增長3445.83%。主要原因:增加了2015年10-12月在編人員公務交通補貼10.08萬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總支出3981.6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742.7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074萬元,主要用于社保費征收經費、社保經辦工作經費、社會保障補助信息系統建設經費、代發企業退休干部職級補貼、幼兒園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等項目,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177.86萬元,增長6.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代發的幼兒園退休教師生活補貼。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583.1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為在編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和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救助經費,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33.56萬元,增長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救助經費。
3.城鄉社區(類)支出11.3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社保辦公樓修繕工程尾款,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2.68萬元,下降19.07%,主要原因是按工程進度結算社保辦公樓修繕工程款項。
4.農林水(類)支出0.2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扶貧開發“雙到”市直單位工作經費,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2.75萬元,下降91.97%,主要原因是我局扶貧人員于2015年返崗。
5.住房保障(類)支出7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7.54萬元,增長11.35%,主要原因是年中調整工資待遇時追加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預算指標。
二、2015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合計3818.14 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 3807.86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9.73 %。其中: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125.48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82.08%。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1441.21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14.6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1569.58萬元。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583.14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15.31%。包括:醫療保障(款)67.46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款)15.68萬元,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500萬元。
城鄉社區支出(類)25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66%。均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農林水支出(類)0.24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01%。均為扶貧(款)。
住房保障支出(類)74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1.94%。均為住房改革支出(款)。
(二)其他收入10.28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27 %。
均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支出合計3742.75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918.6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4.54%。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646.8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114.69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67.46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醫療保障繳費;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15.68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的計劃生育獎勵金;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74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
(二)項目支出2824.1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5.46%。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738.83萬元,主要用于社保費征收經費和社保經辦工作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2.6萬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統開發項目工程尾款;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1571.08萬元,主要用于代發企業退休干部職級補貼、職教幼教生活補助;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500萬元,主要用于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救助經費;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1.37萬元,主要用于社保辦公大樓修繕工程項目款;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0.24萬元,主要用于扶貧開發“雙到”市直單位工作經費。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3807.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782.8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954.13萬元,增長33.73%,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的工資水平提高以及增加了代發的幼兒園退休教師生活補貼和困難企業離休干部“兩費”補助;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5萬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社保辦公大樓修繕工程款預算指標。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732.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21.2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92.52萬元,增長31.55%;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工資水平提高以及增加了代發的幼兒園退休教師生活補貼和困難企業離休干部“兩費”補助;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3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37萬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按工程進度結算社保辦公樓修繕工程款項。
分功能科目看,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1375.5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社保費征收經費和社保經辦工作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114.69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2.6萬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統開發項目工程款;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1571.08萬元,主要用于代發企業退休干部職級補貼、職教幼教生活補助;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67.46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醫療保障繳費;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15.68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的計劃生育獎勵金;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500萬元,主要用于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救助經費;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1.37萬元,主要用于社保辦公大樓修繕工程項目款;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0.24萬元,主要用于扶貧開發“雙到”市直單位工作經費;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74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721.2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7%。與2014年相比,增加215.52萬元,增長6.1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063.87萬元,占82.3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583.14萬元,占15.67%;農林水支出(類)0.24萬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類)74萬元,占1.99%。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21.2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1375.5萬元,比2014年增加336.63萬元,增長32.4%,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完成年初預算的99.5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分期付款的政府采購項目結轉至下年支付。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14.69萬元,比2014年增加20.79萬元,增長22.14%,主要原因是離退休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完成年初預算的113.4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調整工資待遇時財政調增工資預算指標。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2.6萬元,比2014年減少9.08萬元,下降77.74%,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統開發項目工程款結轉2015年支付。此項無年初預算數,主要原因是財政在年中追加下達的預算指標。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1571.08萬元,比2014年減少168.79萬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代發企業退休干部職級補貼支出減少;完成年初預算的130.9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財政追加下達了代發的幼兒園退休教師生活補貼。
5.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67.46萬元,比2014年增加8.33萬元,增長14.09%,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工資水平提高,醫療保險費相應增加;完成年初預算106.7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調整工資待遇時財政調增醫療保險費預算指標。
6.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15.68萬元,比2014年增加5.23萬元,增長50.05%,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計劃生育獎勵金提高;完成年初預算120.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計劃生育獎勵金預算指標。
7.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500萬元,比2014年增加20萬元,增長4.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救助經費;此項無年初預算,是財政在年中追加下達的預算指標。
8. 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0.24萬元,比2014年減少0.65萬元,下降73.03%,主要原因是我局扶貧人員于2015年返崗;此項無年初預算,是財政在年中追加下達的預算指標。
9.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74萬元,比2014年增加7.54萬元,增長11.35%,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工資水平提高,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相應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05.9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調整工資待遇時追加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預算指標。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08.5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644.6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0.9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99.59萬元、津貼補貼395.65萬元、獎金54.05萬元、社會保障繳費78.0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7.25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59.8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59%。主要包括辦公費0.58萬元、手續費0.22萬元、水費1.48萬元、電費1.07萬元、郵電費0.67萬元、差旅費0.32萬元、維修(護)費0.05萬元、公務接待費1.17萬元、勞務費0.07萬元、工會經費11.36萬元、福利費23.6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2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6.04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4.0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2.46%。主要包括離休費12.06萬元、退休費102.24萬元、獎勵金15.68萬元、住房公積金63.42萬元、購房補貼10.5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03萬元。
七、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1.21萬元,完成預算27.17萬元的78.06%。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0.04萬元,完成預算 26萬元的77.0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17萬元,完成預算1.17萬元的100%。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4年減少3.38萬元,下降13.75%。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2.88萬元,下降12.57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5萬元,下降29.9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嚴格控制成本支出,從而減少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嚴格控制支出,從而減少了公務接待費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0.04萬元,占94.48%;公務接待費支出1.17萬元,占5.5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本局機關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0.0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20.04萬元,2015年局公車改革后機關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
3.公務接待費支出1.17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費用支出。2015年局機關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15次,接待共245人次。主要包括省社保局及其他地市兄弟單位社保業務的調研交流。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9.88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3.75萬元,增長6.68%。主要原因是:2015年預算安排數較2014年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88.9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1.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2.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34.56萬元。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5.2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5.8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1.0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0.67%。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公車改革后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11個,共涉及資金2824.12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共組織對“江門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軟件維護費”、“江門市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硬件設備維保服務項目”、“生育保險系統開發及實時結算接口功能改造”、“建筑業工傷保險細信息系統改造”等4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0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4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
十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戶。
十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反映財政用于就業方面的補助支出。
十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十八、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九、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反映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反映用于農村(包括國有農場、國有林場)扶貧開發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