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預算公開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代管。主要職能是對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進行組織協調與督促檢查。具體職責是:負責制定我市依法治市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要點。組織、協調全市各級各部門單位、各市(區)開展依法治市工作;督促檢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實情況;開展調研指導工作,掌握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動態,及時總結經驗,為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法治工作決策部署提供建議意見。負責承辦市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及省依法治省辦公室等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有編制4人,實有人數6人(含離退休2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根據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決定意見》,全面推進法治江門建設;籌備召開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總結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繼續推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村(居)創建工作,打造珠三角法治創建示范區;推動貫徹落實《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迎接省組織的檢查驗收工作;根據省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陽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題實踐活動;構建江門法治宣傳教育大格局,推動“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深入開展法治文化建設,打造省、市第二批法治文化示范點,舉辦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學法講座,加大力度培訓全市各級法治工作干部。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部門收入預算160.94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60.94萬元,占100%;。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部門支出預算160.9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60.94萬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25.38萬元,占77.9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0.35萬元,占12.6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8.36萬元,占5.19%;住房保障(類)支出6.85萬元,占4.26%。
(二)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160.94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89.34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71.60萬元,主要用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根據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決定意見》,推進法治江門建設工作,籌備召開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第19次(擴大)會議和有關全市性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總結部署全面推進法治江門建設。推動《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實施,根據省的統一部署,開展檢查驗收;深入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村(居)創建工作,打造珠三角法治創建示范區;構建江門法治宣傳教育大格局,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組織開展“陽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題實踐活動、“法治宣傳教育周”各類活動,舉辦領導干部學法講座等工作的開支。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年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1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為零。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為零。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10萬元,主要包括單位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主要包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9.1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4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為零,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萬元,減少原因是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方式的調整。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零,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4.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6萬元,增加原因是原有公務車因使用年限長,零部件老化嚴重,致使車輛維修費預算支出增加。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萬元,減少原因是我辦厲行節約,嚴控支出。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門預算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