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門市環境保護局預算公開第一部分
2015年江門市環境保護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環境保護局是主管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環境保護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規劃。負責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落實全市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指導監督管理排污費的征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以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環境保護廳交辦的其它事項等。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有下屬5個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行政單位江門市環境保護局;事業單位江門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江門市環境信息中心、江門市固體廢物處理服務中心、江門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測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環境保護局機關編制46人,實有人數46人(含雇員5人)、離退休24人。屬下事業單位編制73人,實有人數73人,離退休13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理念,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作用,強化環境調控,促進綠色發展,抓好污染減排,為經濟發展騰出環境容量。深化污染防治,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加強環境監管,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推進生態建設,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強化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部門收入預算4182.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134.06萬元,占收入的98.85%;上年結轉結余48萬元,占收入的1.15%。2015年收入預算比2014年預算減少501.06萬元,主要因素:減少以收定支排污費安排的污染源設施改造200萬元,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安排的江門市環境監測與核應急大樓建設400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預算總體說明。
2015年支出預算4182.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134.06萬元,占支出的98.85%;上年結轉結余48萬元,占支出的1.15%。2015年支出預算比2014年預算減少501.06萬元,主要因素:減少以收定支排污費安排的污染源設施改造200萬元,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安排的江門市環境監測與核應急大樓建設400萬元。
(二)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4134.06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預算1590.37萬元,其中占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8.46%,比上年預算增加52.25萬元,主要增加因素為人員經費的調整。分項預算為,工資福利性支出1050.90萬元,日常公用支出預算113.4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426.06萬元。
專項支出預算2543.69萬元,占支出預算61.53%。比上年預算減少201.31萬元,主要減少因素:減少以收定支排污費安排的污染源設施改造200萬元。分項預算為:(1)其它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301.69萬元,主要用于排污費征收、環境保護執法、核應急、 環境保護宣傳、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等經費;(2)其它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242.00萬元,主要用于大氣、水資源、重金屬監測系統運行、污染物監測工作經費;(3)排污費安排的支出2,000.00萬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治理設施改造專項經費2,000萬元。
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為0元,占支出預算0.00%。比上年預算減少400萬元,主要減少因素: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安排的江門市環境監測與核應急大樓建設40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支出48.00萬元。其中:其它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48.00萬元,主要用于配置水環境應急監測專用車和大氣環境應急監測專用車。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年本部門匯總“三公”經費預算 148.1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2、公務接待費支出 20.11 萬元,主要包括上級檢查和業務交流接待餐費;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0.00萬元,主要包括執法執勤車輛燃油費、橋路費和維修維護費;
4、監測專用特種監測車購置費 48 萬元(上年結轉資金),主要新增加水污染監測車1輛、大氣污染監測車1輛。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148.1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2.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8萬元,減少原因: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
2、監測專用特種監測車購置費 48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增加原因:根據監測需要增加水污染監測車1輛、大氣污染監測車1輛。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0.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8.50萬元,減少原因:嚴格按制度要求控制車輛運行,加強業務整合用車。
4、公務接待費支出 20.11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00萬元,減少原因:嚴格按規定壓減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2015年度江門市環境保護局預算公開第二部分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