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江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有關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的執法,依法收治、管理、教育矯治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組織生產勞動和職業技術培訓;負責本所所政管理、安全防范、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維護場所的安全、秩序和穩定;負責本所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生活衛生管理和疾病預防、治療及醫療康復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部分勞教單位更名的函》(粵機編辦發〔2014〕62號),江門市勞動教養管理所自2014年4月28日起單位名稱正式變更為江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為副處級建制。根據上述職能,江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設置所長一人,政委一人,副所長2人,內設8個科室,四個大隊,為正科級。
(二)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5年度我所主要工作任務:是提升場所轉型升級和創建工作水平的關鍵一年。工作的總體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新部署、新要求,堅持“促轉型、強基礎、增內力、提質量”,維護場所持續安全穩定,提升戒毒矯治質量,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場所“四化”建設和創建工作新發展新進步,為建設“平安江門”、“法治江門”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部門收入預算5287.43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2863.58萬元,占54.16%;其他收入1348.54萬元,占25.50%。上年結轉結余1075.31萬元,占20.34%,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部門支出預算5287.43萬元,包括:公共安全(類)支出4802.26萬元,占90.8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7.91萬元,占1.4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91.01萬元,占3.61%;城區社區支出22.51萬元,占0.43%;住房保障(類)支出193.74萬元,占3.67%。
(二)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5 年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 2863.57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2666.5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工資福利性支出1635.35萬元。
(2)公用支出265.62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765.60萬元
2.項目支出預算19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行政運行28萬元:裝備消耗費8萬元,警察服裝費10萬元,戒毒人員教育專項10萬元。
(2)強戒人員生活費---戒毒人員被服補助專項10萬元。
(3)戒毒人員教育經費55萬元:戒毒專項經費20萬元,醫院補助費5萬元,勞動改造費5萬元,所政管理費15萬元,“三三六”戒毒模式配套專項10萬元。
(4)所政設施建設經費55萬元:含所政設施維修經費25萬元,應急發電機組購置獎金30萬元。
(5)其他戒毒經費49萬元:遣送戒毒人員專項10萬元,監管HIV人員干警補貼17萬元,宣傳獎勵經費2萬元,艾滋病防控專項2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年江門強制隔離戒毒所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5.2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0萬元,主要包括車輛燃料費、車輛保險費、車輛維修(護)費。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5.22萬元,主要包括公務接待住宿費、用餐費。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55.22萬元,與上年預算數65.22萬元有所下降。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原因:沒有因公出國(境)經費計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原因:沒有公務用車購置計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60萬元相比下降10萬元,原因:嚴格執行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5.22萬元,與上年預算數5.22萬元持平,原因: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做好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和開支標準。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部門預算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