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門市直機關工委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直機關工委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預算總表之二
三、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五、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六、支出總體情況表
七、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八、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十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十四、??顚S弥С鲱A算表
十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十六、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七、人員基本情況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況表
十九、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二十、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二十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二十二、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七、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直機關工委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中共江門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市委的派出機構,負責市直機關黨的工作。主要職能(主要參照本部門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從實際出發,提出市直屬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機關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檢查、指導組織發展工作;按規定權限審批直屬機關黨組織設置及機關黨支部(總支)、機關黨委正副書記的任免;指導機關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實行監督管理,了解黨員和群眾對領導干部的意見,及時向市委反映直屬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情況等。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委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委部室3個,分別是: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
中共江門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共有編制13人,實有人數18人(含市紀委派駐機構紀工委3人,雇員3人),離退休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預算總表之二
預算03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4表: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預算05表: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預算06表:支出總體情況表
預算07表: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預算08表: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預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12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13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預算14表:??顚S弥С鲱A算表
預算15表: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預算16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7表:人員基本情況表
預算18表:公用基本情況表
預算19表: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預算20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預算21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預算22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預算23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2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25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6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7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2016年江門市直機關工委預算報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在市直機關深入開展中央、省委和市委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活動,強化理論武裝,把廣大機關黨員干部思想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優化“江門紅星網”網站和微信平臺建設,發揮其網上思想建設陣地的作用。舉辦多層次的黨務干部培訓班,提高黨員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以多種形式開展建黨95周年系列活動。進一步深化“插旗亮牌”激勵機制,推動黨建“責任清單”落實。組織開展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繼續深化“黨員流動服務站”活動,將其打造成為市直機關黨員志愿服務的金字招牌。抓好市直各部門機關作風建設,促進市直機關作風建設再上新臺階。做好2016年機關作風建設考評工作,注重結果導向,堅持用工作實績、發展成果說話,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以網絡評議、現場測評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各部門機關作風建設的意見建議,督促各部門加強整改,提高群眾滿意度。開展市直機關管理創新評選活動,營造創新氛圍,推動江門經濟社會加速發展。領導市直機關黨的紀檢工作,組織紀檢干部業務培訓班,組織開展行風評議。加強機關黨建帶工建、團建、婦建,統籌推進黨、工、青、婦基層組織建設,結合中心工作和群團組織工作實際,創新載體,開展活動。根據上級要求進一步做好市直機關關工委工作。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895.56萬元,比上年增加392.72萬元,增加原因是:黨組織專項活動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以及人員經費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892.66萬元,占99.68%;上年結轉結余2.9萬元,占0.32%。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895.5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895.56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392.72 萬元,增加原因是:黨組織專項活動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以及人員經費支出有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54.55萬元,占84.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6.64萬元,占8.5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4.81萬元,占3.89%;住房保障(類)支出26.67萬元,占2.98%;結轉下年支出2.9萬元,占0.3%。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支出共892.67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12.07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480.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市直機關黨建活動工作經費330萬元;市作風辦工作經費40萬元;專項培訓經費13.5萬元;專項業務經費95.5萬元;公務出行租賃費1.6萬元。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中共江門市直機關工委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2.1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8萬元,主要包括燃油費、車輛保險、維修維護費等。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3.35萬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級部門、兄弟單位到我市考察調研市直機關黨建工作。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12.1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4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原因: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2015年沒有購置車輛計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8.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7萬元,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后車輛數量減少一半,并且行駛區域有規定限制,經測算后進一步降低公務用車開支。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3.3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7萬元,減少原因:根據中央、省、市的要求八項規定要求,接待工作從簡,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39.41萬元,比2015年增加增長19.99萬元,增長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其中:辦公費14.05萬元,福利費0.69萬元,日常維修費0.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2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9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6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5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顚S觅Y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