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2016年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范文本
2016年
市駐北京聯絡處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駐北京駐北京聯絡處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預算總表之二
三、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五、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六、支出總體情況表
七、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八、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政府性資金預算收支情況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十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十四、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十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十六、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七、人員基本情況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況表
十九、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二十、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二十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二十二、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七、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駐北京聯絡處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駐北京聯絡處是主管全市駐外地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江門市駐京聯絡處的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駐外地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擬定駐外機構的發展和建設規劃,制定駐外工作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辦法。負責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與中央、國務院及國家各部委辦、北京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大專院校的溝通、聯系;負責協助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在北京聯系引進項目、資金、人才等。負責收集、整理、報送北京社會、經濟、科技等方面的信息資料,開展調查研究,供市領導參考。負責市領導、各市(區)領導以及市直有關部門領導赴北京進行公務活動的聯絡、接待和服務工作。負責協助處理全市赴京非正常上訪人員問題。負責聯系、協調市政府駐外地辦事機構的相關業務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3個部門。
二、機構設置
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單位設科室2個,分別是:辦公室、業務科
江門市駐京聯絡處共有編制13人。實有人數12人(在編人員8人、雇員1人,以費養事合同工3人)、離退休人員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預算總表之二
預算03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4表: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預算05表: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預算06表:支出總體情況表
預算07表: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預算08表: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預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12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13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預算14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15表: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預算16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7表:人員基本情況表
預算18表:公用基本情況表
預算19表: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預算20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預算21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預算22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預算23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2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25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6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7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我們的重點目標就是在北京著力抓好和鞏固兩個專家團隊的工作,為江門市政府實現:“推動大協同、建設大平臺、實施大專項、構筑大梯隊、強化大服務、優化大環境”六項重點工作做出我們的貢獻。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490。88萬元,比上年408。86萬元增加82。02萬元,增加(減少)原因是:只要是駐京工作量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10。88萬元,占83.7%;基金預算收入28萬元,占5.7%;專款專用資金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52萬元,占10.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占0%。
(以上支出項目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刪減,為便于公眾理解,請對數據增減變化進行說明)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490。8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90。88萬元,占100%,比上年408。86增加82。02萬元,增加原因是:只是工作量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90。88萬元,占100%;國防(類)支出0萬元,占0%;公共安全(類)支出0萬元,占0%;教育(類)支出0萬元,占×%;科學技術(類)支出0萬元,占0%;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0萬元,占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0萬元,占0%;節能環保(類)支出0萬元,占0%;城鄉社區(類)支出0萬元,占0%;農林水(類)支出0萬元,占0%;交通運輸(類)支出0萬元,占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類)支出0萬元,占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萬元,占0%;金融(類)支出0萬元,占0%;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萬元,占0%;住房保障(類)支出0萬元,占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萬元,占0%;國債還本付息(類)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類)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結轉下年支出×萬元,占×%。
(以上支出項目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刪減,為便于公眾理解,請對數據增減變化進行說明)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490。88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64。58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226。3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1、專項業務費125萬元;2、公務接待費65萬元;3、物業管理費7萬元;4、大型修繕費28萬元;5、公務出行租賃費1.3萬元.
其他支出0萬元,主要是……。
(為便于公眾理解,請對數據增減變化進行說明)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6。3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主要包括……。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主要包括……。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1。3萬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車輛維修、汽油費、停車費、保險路費;增加6.3萬元.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65萬元,主要包括接待費、食品。同去年持平.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
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96。3萬元,比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31。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6。3萬元,增加原因:公務用車維護費31.3萬元,比去年增加了6.3萬元,只要是我單位保留車輛六臺,每臺5萬元,其中一臺是市信訪局借用,其費用指標落在我單位,另外1.3萬元是公務出行租賃費。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6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四、機關運行經費。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404。16萬元(與部門預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408。86增加減少4。7萬元,減少率2。32%,減少原因是:工作量減少。其中:辦公費5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1萬元,差旅費1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33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28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2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如本部門當年沒有政府采購預算,則統一表述為:本部門 2016 年沒有政府采購預算。)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新情況),本部門共有6車輛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輛6(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輛、其他用車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臺0(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臺0(套)。
2016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輛6,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臺0(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臺0(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我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興業惠民、治吏簡政”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門”、建設“三心”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協調服務和內引外聯的作用,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和效率,基本完成了既定的工作計劃。
2016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已實現全覆蓋的,填報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70。88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
2016年報表20180411111053.XLS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