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門市教育局預算公開
2016年江門市教育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組織實施;編制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研究,負責教育事業基礎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協調各市(區)、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檢查學校執行國家規定和教學大綱計劃完成情況,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分管范圍的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民主管理與監督、計劃生育、對外交流、勤工儉學、教育信息化、實驗室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組織和指導對分管范圍的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黨建、工會、統戰和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工作,規劃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和教師隊伍,加強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市直學校(幼兒園)的基建投資、事業費預算分配和決算的審核;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的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民辦學校的審批和管理;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有14個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行政單位:江門市教育局;事業單位:江門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室、江門市教育技術與裝備中心、江門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江門市直教育會計核算中心、江門市第一中學、江門市培英高級中學、江門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江門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第一中學景賢學校、江門市啟智學校、江門市第一幼兒園、江門市教育第一幼兒園、江門市培英實驗幼兒園。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教育機關編制35人,紀委派駐編制4人,實有人數39人(含紀委派駐4人,雇員3人),離退休48人。
江門市教育局下屬各事業單位和學校在職編制1,516人,實有人數1,800人(含編外人員454人),離退休584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6年,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強智慧云信息化建設。實施學前教育擴容提質工程,積極推進學前教育公益普惠優質發展。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標準化發展,加快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教育名師工程。推動普通高中教育優質特色多樣化發展。增強高等教育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支持五邑大學開門辦學,建設國內知名、全省一流的工科學校,推動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江門職業技術學院通過省示范校驗收,加快推進江門幼兒師范學校申辦大專院校,規劃建設軌道交通學院。完成市啟智學校擴建工程,推進國家級特殊教育改革試驗區項目實施。深化產教融合,推進現代職業教育結構優化,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大對民辦教育扶持激勵力度,加快民辦教育規范特色優質發展。構建完善的終身教育服務體系。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55,192.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9,324.82萬元,占53.13%;基金預算收入100萬元,占0.18%;專款專用資金收入10,596萬元,占19.20%;事業收入2,141.92萬元, 占3.88%;其他收入5,033.09萬元,占9.12%;上級補助收入1,264.50萬元,占2.29%;上年結轉結余6,732.24萬元, 占12.20%。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55,192.5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5,192.56萬元,占100%,包括:教育(類)支出45,514.64萬元,占82.4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669.10萬元,占8.4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2,354.78萬元,占4.27%;住房保障(類)支出2,153.28萬元,占3.9%;其他支出(類)支出100萬元,占0.18%。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23.07萬元,占0.04%;結轉下年支出377.69萬元,占0.68%
(二)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29,424.8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1,231.70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8,193.1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安排1,968.32萬元,包括:市教育局專項業務支出146萬元、公務出行租賃費3.90萬元、教學教研專項經費(高考獎)200萬元、教師繼續教育專項資金250萬元、教師職業健康專項38萬元;學生軍訓專項資金114.12萬元;市中小學教研室的課程改革專項經費35萬元;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的一職和理工學校整合后缺口資金補助400萬元;市培英高級中學的新疆班專項補助經費774.80萬元;市啟智學校專項業務費支出6.50萬元。
2.教育費附加安排1,725萬元,包括:市教育局的市直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專項資金270萬元、免費義務教育補助1,060萬元;江門幼師教育專項補助經費395萬元。
3.地方教育附加安排1098.09萬元,包括:市教育局的校車安全專項資金85萬元、普通高中困難家庭學生資助(省)122萬元、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專項128萬元、復轉退軍人子女讀高中(中職)補助1.95萬元;市景賢學校的校園校舍維修專項費85萬元;啟智學校特殊教育學生課本費及公用經費168.38萬元;市第一中學的教學設備購置及維修專項資金257.76萬元;市培英高級中學校園維護專項100萬元、教學設備購置及維修專項資金150萬元。
4.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安排2,394.24萬元,包括:市教育局的校園安全專項資金50萬元、學前教育專項補助600萬元、學前教育資助專項資金28萬元、民辦教育專項補助500萬元;市第一中學還本付息資金1,114萬元(其中新校建設貸款還本1060.80萬元、新校建設貸款財政貼息53.20萬元)、大型修繕52.24萬元;江門幼兒師范學校的大型修繕經費(2號宿舍樓護坡專項工程)50萬元。
5.一般公共預算上級補助資金安排532.26萬元,包括:市教育局學前教育專項資金15萬元、學前教育資助專項資金12萬元、普通高中困難家庭學生資助8.40萬元、免費義務教育補助215萬元、體育推廣經費6萬元;培英高級中學內地民族班省級補助資金155.15萬元;江門幼兒師范學校內地民族班省級補助資金69.22萬元;江門市啟智學校特殊教育學生課本費及公用經費補助51.49萬元。
6.基金預算上級補助安排體育活動推廣經費100萬元。
7.教育局行政事業性收費安排專項375.21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江門市教育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28.60萬元。
(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4.90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其中江門市教育局6.90萬元;江門市景賢學校5萬元;江門市啟智學校3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13.70萬元,主要包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等。其中江門市教育局9.20萬元;江門市景賢學校3.00萬元;江門市啟智學校1.50萬元。
“三公”經費預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強和改進機關和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的管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結合《江門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減少了“三公”經費支出。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