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預算總表之二
三、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五、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六、支出總體情況表
七、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八、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十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十四、??顚S弥С鲱A算表
十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十六、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七、人員基本情況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況表
十九、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二十、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二十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二十二、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七、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資源配置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開展組織實施人力資源規劃、監督檢查、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法、雇員管理、博士后管理等人才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安置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和信息中心、就業服務中心、職業訓練指導中心、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局科室18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監察科、綜合規劃科、法制科、就業促進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職員和雇員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外國專家管理辦公室、軍隊專業干部安置科、工資福利科、財務與保險基金監督科、養老與失業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醫療與生育保險科、工傷保險科、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支隊。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81人,實有79人,離退休47人,機關雇員6人;下屬單位事業編制111人,實有93人,離退休5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預算總表之二
三、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五、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六、支出總體情況表
七、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八、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十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十四、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十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十六、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七、人員基本情況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況表
十九、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二十、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二十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二十二、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七、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主要開展工作:一是完善就業實名制系統,著力推進創業和擴大就業;二是創新社會保險服務機制,擴大覆蓋面和提高待遇水平;三是推進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積極維護社會穩定;四是加強能力建設,提升人社干部隊伍活力;五是繼續做好軍轉干部安置和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維穩工作;六是推進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城市示范建設工作,鼓勵創業帶動就業;七是結合人才新政,提高人才制度優勢和對人才的吸引力。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8,524.55萬元,比上年增加233.58萬元,增長2.82%。增加原因:加大了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的投入力度。其中:一般公共預算6301.99萬元,占73.93%;專款專用資金306.5萬元,占3.6%;上年結轉結余1,916.06萬元,占22.47%。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8,524.5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8,524.55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33.58萬元,增長2.82%。增加原因: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的支出增大。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698.81萬元,占19.93%;教育(類)支出2萬元,占0.0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277.87萬元,占73.6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275.41萬元,占3.23%;住房保障(類)支出255.53萬元,占3%;上繳上級支出14.93萬元,占0.18%。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6301.99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220.73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3066.33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就業專項補助支出、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專項支出、公務員管理專項支出、人事考試專項支出、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生活津貼支出、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維護經費支出等。
上繳上級支出14.93萬元。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2.49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46.68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的汽油費、維修保養費、年檢雜費、養路費、保險費等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5.81萬元,主要包括接待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進行公務活動的人員,按規定開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費用。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5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1.55萬元,下降29.1%。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46.6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7.5萬元,下降27.27%。減少原因:局機關及下屬2個參公事業單位已進行車改,因此公務用車運行費用減少。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5.8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05萬元,下降41.03%。減少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四、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311.13萬元(與部門預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 94.45萬元,增長44%。原因是:增加了公務交通補貼。其中:辦公費28.72萬元,印刷費2萬元,郵電費1.72萬元,差旅費 17.3萬元,會議費4.42萬元,福利費6.72萬元,日常維修費27.69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1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15.48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6.08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197.3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1.6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63.9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991.7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最新情況),本部門共有車輛2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3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6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部分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9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顚S觅Y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